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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大常委会莅卫开展《新乡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09-14 信息来源:融媒体中心 字体:

9月12日,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瑞霞带领人大执法检查组莅临我市,对我市贯彻落实《新乡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新乡市文旅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公安局、消防支队负责同志及我市领导王清洲、李志勇、孙彬、侯振云参加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赴赵长城遗址唐庄段、狮豹头乡小店河清代民居建筑群、华新纱厂旧址等地,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了解我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现状及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等情况。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在贯彻落实《条例》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并对进一步做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条例》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进行了细化明确,可操作性强,对于全面提高我市文物保护水平、叫响卫辉文化品牌、激活文化遗产生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调研组强调,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增强做好文物保护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力度,健全文物保护巡查协同联动机制,将专项执法检查与日常巡查有机结合,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和工作台账,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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