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8月25日至10月1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12月24日,巡察组向市城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城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力抓好落实。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做到照单全收、全面认领。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建立台账销号制度,定期听取进展、会商难点,确保整改有力有序。坚持标本兼治,既集中解决具体问题,又深挖制度漏洞,同步推进制度修订和内控建设,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反馈会后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组会,牵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审定措施、明确分工,对重点难点问题靠前指挥、全程督导。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民主生活会开出实效。带头开展廉政谈话,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带动形成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截至3月24日,巡察反馈的3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3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未完成整改0个;制定的83条整改措施,已完成83条,常态化坚持83条,未完成0条。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整改主体责任扛的不牢,持续推进整改工作不力
十三届市委以来,各级巡视巡察共向市城管局党组反馈问题3次,分别是:2022年卫辉市常规巡察反馈问题16个;2024年生态环保及文旅文创专项巡察反馈问题18个;2024年省委巡视涉及问题4个。截至本轮巡察,上述反馈虽已整改完成,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未能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整改机制。
问题1:2024年生态环保及文旅文创专项巡察反馈两家饭店存在餐油烟问题,此轮巡察发现这两家饭店整改到位,但其它多数饭店餐油烟问题依然不容乐观。巡察期间走访餐饮门店58家,发现其中25家室内油烟机清理不到位,油污较为严重,18家没有清理台账。如学院西路旺梅快餐、行政路原阳烩面馆、太公路城南炒鸡等都不同程度存在无维护清洗记录、店内油烟净化器和室外机油污严重等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推进理论学习。制定《卫辉市城市管理局2026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等重要指示精神列为年度重点学习内容;1月9日,局领导班子率先垂范,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为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筑牢了坚实的思想根基。二是常态化开展餐油烟专项整治。制定《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问题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并印发《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管理指引》,深入开展餐油烟达标排放排查整治,建立城区餐饮门店动态问题清单,持续跟踪督导。
责任领导:王守敏
责任科室:餐油烟办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4日前
2.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
问题2:2022年常规巡察反馈的“第一议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建筑垃圾处理等问题;2024年生态环保及文旅文创专项巡察反馈的垃圾清理不及时、河道漂浮物、垃圾处理场覆膜盖板破损等问题,本轮巡察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完善了《卫辉市城市管理局2026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卫辉市城市管理局“第一议题”制度实施办法》。二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卫辉市城市管理局重点区域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三是已对河道漂浮物集中清理,落实日常巡查与长效保洁机制,垃圾清理不及时和河道漂浮物问题已整改到位、持续管控。四是积极推动垃圾场生态封场施工,目前已完成西库区堆体整形、整体覆膜、覆土绿化等各项工作。
责任领导:俞涛、杨成潮、王浚晰
责任科室:办公室、渣土办、环检办、绿化中心、执法大队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4日前
(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贯彻“现化代、精细化”城市管理理念尚有欠缺
1.政治理论学习还有差距。
问题3:一是学习贯彻新形式下城市工作理念不够深入。党的二十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城市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2023年,《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出版发行,市城管局党组对以上内容学习力度不够。如学习《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相关记录只有标题,无具体内容和研讨发言;未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重庆、辽宁等地考察调研时对城市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过学习。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学习制度。制定并完善《卫辉市城市管理局2026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及考察调研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摆在首位,列为“专题一”进行重点研学,确保理论武装入脑入心。二是召开专题学习会。3月5日,局机关党委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重庆、辽宁等地考察时对城市管理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系列讲话精神。三是持续召开集中学习。1月16日、2月5日,分别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依次进行研讨发言,交流学习体会,会后,及时形成并印发会议纪要2次。
责任领导:俞涛
责任科室:办公室
整改时限:2026年2月24日前
问题4:二是主题教育工作还存在形式主义。如2023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各党支部均未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中组织党员开展学习交流次数不够,未按照既定方案执行。部分党员干部学习笔记中出现“身为民政工作者”、“围绕胡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等内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任务清单。制定下发《2026年度第一季度党建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与学习重点,要求城管系统各党支部于1月底前完成《条例》及《规定》的专题学习。截至目前,系统内6个党支部已全部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实现学习覆盖率100%。二是开展联合督查。局党办联合督查室、法制科成立专项检查组,围绕“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学习笔记记录、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开展专项督导检查3次。重点督促执法大队对往年学习笔记进行回溯自查,目前执法大队已组织开展内部自查2次。三是召开组织生活会。第一季度党建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要求各支部于3月底前严肃认真召开2026年度组织生活会。重点抓好会前学习、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等关键环节,确保程序规范、内容务实、效果到位。目前,各支部正有序推进会前准备工作。
责任领导:俞涛
责任科室:党建办、各支部
整改时限:2026年2月24日前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扎实。
问题5:一是党组重视不够。2022年以来三次党组分工调整,均未明确具体领导分管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月12日,市城管局召开党组会议,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由俞涛副局长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并印发《关于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主管领导及压实工作责任的通知》,构建起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牵头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责任领导:俞涛
责任科室:人事股
整改时限:2026年1月31日前
问题6:二是“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执行不力。市城管局党组2022年以来共召开145次党组会,其中38次未进行“第一议题”学习,其它有学习环节的也只是仅记录标题,没有具体内容和研讨交流;理论学习中心组无计划,2023年和2024年集中学习25次,13次无研讨环节,部分班子成员学习笔记记录敷衍,仅有标题,未写具体内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并完善了《卫辉市城市管理局2026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卫辉市城市管理局“第一议题”制度实施办法》。制度执行以来,局党组坚持以上率下,截至目前,已组织召开党组会开展“第一议题”学习5次,进行重点发言5次;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并围绕专题开展研讨交流2次。
责任领导:俞涛
责任科室:办公室、党建办
整改时限:2026年1月31日前
问题7:三是对城管工作中潜在的风险点防范不足。如2024年因顺城关公园水面垃圾和违停执法问题引发两起网络舆情。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月28日,组织召开2026年度党建工作会暨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项会,全面总结上一年度工作成效,分析当前形势任务,安排部署2026年度城管局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压实责任。二是3月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对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科学评估意识形态领域态势,形成《第一季度意识形态风险研判报告》及《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台账》,做到风险底数清、应对措施明、责任落实严。三是持续加大新闻宣传力度,积极对接主流媒体及上级部门,在大河报、新乡日报等平台刊发城管领域正面工作信息13次,在新乡市城管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刊发相关信息11篇,全方位展示城管系统担当作为、服务为民的良好形象,持续巩固壮大主流舆论阵地。四是召开规范执法专项培训、网络舆情专题培训会,明确执法人员“五严禁”、“六不准”及《违停中队管理制度》。
责任领导:俞涛
责任科室:办公室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4日前
3.服务宗旨意识不牢,推进宜居城市建设精细度不够。
问题8:一是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完成度不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公厕管理有短板,河道水面垃圾现象普遍,垃圾分类处置形同虚设。如9月25日走访发现明珠花园小区大门南、文泽苑小区旁、碧桂园小区南门对过存放大量建筑垃圾未清理;比干大道文财园公厕长时间未开放使用;垃圾分类果皮箱旁边同时摆放垃圾桶,垃圾分类果皮箱成摆设,实际工作中也未进行过垃圾分类处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明珠花园、文泽苑、碧桂园等居民小区周边积存建筑垃圾问题,于2025年11月11日组织力量开展建筑垃圾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相关点位积存垃圾已全部清运完毕。二是全面排查检修公厕及中转站设施,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每月开展定期排查,确保公厕及中转站正常开放使用;目前,文财园公厕已正常使用。三是修订完善垃圾清运、公厕管理等作业规范,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公厕及中转站日常保洁,定期发放保洁工具,落实消杀制度,建立工作台账;设立公厕中转站维修工作群,发现问题即时上报、快速维修;制定公厕管理制度并制作制度牌悬挂于醒目位置,公示管理人员联系方式,方便群众监督。四是针对垃圾桶设置不合理问题,立即进行撤并规范,恢复垃圾分类果皮箱正常功能。落实主次干道沿线果皮箱每日清掏作业,每周对果皮箱油污进行集中擦洗。五是完善垃圾分类,加强宣传引导,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单。
责任领导:俞涛、杨成潮、王浚晰
责任科室:环检办、渣土办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4日前
问题9:二是市容市貌维护工作存在较多死角。车辆乱停乱放随处可见,店外占道经营现象普遍,户外广告监管缺位,市政设施维护不及时,侵绿毁绿行为屡见不鲜。如9月19日走访发现人民路朝阳花园门口至顺城关公园、比干大道交警队对面、学院西路等路段机动车道上各种车辆随意停放;新一中十字路口每逢周五下午放学时段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容易造成道路拥堵;学院西路中段路西两栋楼房通道上方未经审批私自设置广告招牌;顺城关公园内连椅椅面、步道路、护坡石,湖边栏杆多处损坏缺失,和平路桥上护栏损毁3米左右,存在安全风险;太公路绿化带被开垦种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织密巡查频次。将人民路朝阳花园门口至顺城关公园、比干大道交警队对面、学院西路等重点区域列入重点路段开展常态化巡查管控,对学院西路违规停放的非机动车,安排专人,采取“教育劝导+依法拖移”的方式规范停放秩序。同时,在人流密集区域增设非机动车停放泊位,施划清晰的停放标线,明确停放区域和方向。二是强化综合治理。针对新一中十字路口放学时段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实施“错峰执法”机制,在每周五放学前30分钟安排满勤执法人员到岗值守,对流动摊贩进行提前劝导和驱离。建立“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制,与沿街商户签订责任书,明确商户不得店外占道经营的责任义务,对屡教不改的商户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三是提升绿化养护。已将顺城关公园基础设施内容纳入绿化方案,并报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完成可研立项。目前,已组织人员对损毁栏杆进行临时处置,待资金拨付后立即实施修复。同时,安排人员对太公路西段绿化带内违规种菜问题进行清理,并组织开展绿化带侵绿毁绿专项排查。四是保障市政设施稳定运行。针对排查出的设施维护不及时问题,已第一时间完成全量整改,实现隐患动态清零。后续将通过加密巡查频次、优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市政设施运行安全高效。
责任领导:杨成潮、申常君、仲承方、李猛
责任科室:市容监管股、执法大队、绿化中心、市政中心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4日前
问题10:三是环境保护工作还需持续发力。垃圾处理厂管理缺位,渣土车运行管理不规范,道路扬尘治理还不尽人意。如9月19日走访发现垃圾处理厂北侧沟渠存在大量污水与垃圾,厂内西区垃圾填埋场防护网破损;渣土运输超载超重、抛洒滴漏、带泥上路问题时有发生,在全市污染防治专项工作开展期间情况有所好转;9月30日抽查人民路朝阳花园路段每平方尘土为60克、学院西路中段每平方米尘土83.3克,扬尘超标。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西库区生态封场项目已全面完工,原有防护网已无防护作用,下一步将对该防护网实施全面拆除。同时经调查,垃圾场北侧沟渠不属于垃圾场管理范围,该处属乡镇管理。下一步将积极对接乡镇,加快处理相关问题。二是完善体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修订完善填埋场运行管理、安全生产等11项制度。同时,组织管理人员与工作人员开展专项培训2次,确保工作规范。三是加大路面执法力度。采取“定点检查+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在渣土车通行高频路段、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设置执法卡点,严查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对渣土车行驶轨迹、密闭状态进行实时监管,对违规车辆依法从严处罚,并纳入运输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责任领导:俞涛、申常君、王浚晰
责任科室:环检办、执法大队、垃圾场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4日前
4.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还需加强。
问题11:一是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不力。2022年以来,全市垃圾处理费征收数额逐年减少,对应征收对象底数不清,特别是对大型商户、小区物业、住宿娱乐场所未按照规定做到应收尽收、足额征收,谈话了解目前征收比例不足50%。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底数台账。已建立征收台账4本,明确商户基础信息,从源头夯实征收基础。二是明确征收标准。严格依据卫辉市政府152号、153号垃圾处理费征收文件,按照餐饮1.2元/平方,洗浴带桑拿1.2元/平方,普通浴池4元/床,物业小区3元/户等标准,杜绝随意减免、标准不一等问题。三是深入开展催缴工作。健全完善欠费催缴工作流程,下达催缴通知书5份,实行提醒—催告—执法闭环管理。对多次催缴仍拒不缴纳的对象,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法追缴,切实做到应收尽收。
责任领导:杨成潮、申常君
责任科室:执法大队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4日前
问题12:二是执法卷宗制作不规范。卫城综执罚决字〔2024〕第003号处罚决定书显示到李源屯镇李源屯村现场检查,但现场勘验笔录、照片地点却是顿坊店乡前稻香村;卫城综执罚决字〔2025〕第001号和003号卷宗不同执法对象现场照片相同;2025年不同月份对餐饮油烟排放及净化设施的检查图片全部相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执法卷宗自查自纠。局法规股对2024年以来办结的所有执法卷宗进行了“拉网式”全面自查,重点聚焦案卷中的地点记载、证据材料、笔录制作等关键环节,逐卷逐项细致核对,建立问题清单。目前,发现问题卷宗已全部整改完毕。二是扎实开展执法程序专项培训。2026年1月23日,执法大队牵头在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了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专项培训会,结合城管执法工作实际,围绕执法程序规范、当事人权利告知、笔录制作要点、行政复议与诉讼风险防范等核心内容进行了讲解。
责任领导:王守敏、申常君
责任科室:法规股、餐油烟办、执法大队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4日前
问题13:三是以罚代管现象部分存在。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突出,市城管局对此现象无监管措施,只是每月对经营的三家公司进行1300-1900元罚款了事;2024年7月,学院西路南段九如意小区擅自拆除门前绿化带,市城管局对其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罚款15.12万元,但至本轮巡察擅自拆除的绿化设施仍未恢复。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主持召开共享单车规范管理座谈会,城区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相关负责人参会。制定共享电动车乱停乱放整改措施,明确人员分工、重点场所分级管理、标准化流程等。二是积极协调解决九如意小区绿化带恢复问题,目前已向市政府递交提出的开口申请,待领导批示后开展下一步工作。
责任领导:杨成潮、仲承方
责任科室:市容监管股、执法大队、绿化中心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4日前
5.重点工作推进不够理想。
问题14:一是重点交办工作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落实不够到位。2025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督查中心交办市城管局重点工作66条,其中有16条未明确责任领导;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提案134件,走访发现部分工作完成效果欠佳。如:重点事项交办清单(第二十一期)第26条、(第二十五期)第5条关于“人民路车辆乱停乱放问题整治;城区主干道垃圾桶摆放不规范”等问题;关于“加强占道经营及流动摊点规范管理、完善市内非机动车道路建设、大禹湖路灯修复”的建议提案,在此轮巡察期间依然没有改观。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责任。对市委、市政府督查中心交办的66条重点工作,全面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确保件件有人抓、事事有落实。针对第二十一期第26条人民路车辆乱停乱放、第二十五期第5条城区主干道垃圾桶摆放不规范等问题,已通过增设禁停标识、规范停车秩序、优化垃圾桶布设点位、强化日常巡查保洁等措施全面整改到位,市容秩序及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二是持续推进建议、提案办理。针对134件建议、提案,已逐一梳理研判、细化落实举措,并跟踪督办。其中“加强占道经营及流动摊点规范管理、完善市内非机动车道路建设”等建议均已通过专项整治、规划建设、常态管控等方式整改落实到位。关于大禹湖路灯修复事项,已完成现场排查、工程量核算及修复方案制定,目前正在按程序上报申请资金,待资金落实后立即组织实施,尽快完成路灯修复并恢复正常照明。
责任领导:俞涛
责任科室:督查股
整改时限:2026年2月24日前
问题15:二是建筑垃圾专业化处理涛声依旧。2022年以来,城管局党组对建筑垃圾的专业处理缺少研究,也未建立正规的建筑垃圾消纳场,目前,全市的建筑垃圾还是依赖渣土运输企业自行处理,寻找闲置地带随意倾倒。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5年11月25日向市政府申请编制《卫辉市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并于12月31日提交《关于规划建筑垃圾处理场的请示》,待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已将建筑垃圾处理项目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纳入“十五五”专项规划,确保建筑垃圾专业化处理工作有序推进。
责任领导:杨成潮
责任科室:渣土办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4日前
问题16:三是市政公用设施监管有漏洞,群众满意度不高。城市供水漏损率过高,2024年有11个月综合漏损率超过标准9%以上,水压水质问题也经常被群众投诉;罐装液化气安全管理不到位,液化气送气车辆损坏,送气工私自将液化气罐储存于居民区,安全意识薄弱;天然气管道维修不及时,影响群众日常生活被投诉较多。城市供暖建设推进缓慢,供暖质量不高,群众对供暖温度意见较大。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项目建设。推进老城区、沿淀片区综合管网项目及老城区供水漏损治理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供水管网铺设790米。二是强化安全监管。加强对燃气公司的日常监管,细致查阅企业安全生产台账,实地排查送气工家中是否存在违规存放、操作等行为,严守燃气安全底线。三是提升服务质效。抽查燃气公司服务大厅运行情况,通过健全规范服务制度、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着力提升服务质量,目前燃气投诉率整体呈下降趋势。四是统筹供热保障。咨询设计院对我市现有热力管网及未供热小区进行评估,梳理施工优先等级,按程序向市政府呈报报告申请建设资金;同时组织热力公司开展“访民问暖”活动,针对12345热线反映的家中供暖不热问题,安排技术人员上门现场维修处置。
责任领导:王守敏
责任科室:公用事业股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4日前
(三)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力度不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以案促改”震慑不足。
问题17::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走过场。2022以来,市城管局党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未联系本单位具体实际进行工作部署及任务分工,“一把手”也未开展过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廉政谈话形式大于内涵。如2024年度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廉政谈话未全覆盖;2022年至2024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责任人谈话材料缺失;2022年至2025年市政中心主任对班子成员24份谈话记录完全相同,所附部分照片与谈话对象和谈话时间季节不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紧密结合城管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印发《202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同步建立2026年廉政风险排查台账,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逐一明确责任部门、风险点及责任人,并针对性制定预防措施,确保任务分工精准、责任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局党组书记与全体班子成员逐一开展廉政谈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谈话内容紧扣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点,确保谈话过程规范、记录真实完整,切实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责任领导:李艳军、俞涛
责任科室:办公室
整改时限:2026年2月24日前
问题18:二是“以案促改”震慑效果不佳,党纪处分执行不到位。市城管局2022年、2023年未按市委要求开展专题以案促改;2022年至2024年受到各类处分人数共26人且逐年增加,市城管局仅对10人开展“以案促改”工作;2024年11月,市城管局系统个别职工在党内警告处分期间增加薪级工资,未执行处分期内不得增加薪资的相关规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对城管系统内2022年以来受到党纪处分的人员进行全面梳理,全面复盘2022-2024年城管系统26名人员违纪违法案例,要求各党支部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针对2024年11月个别职工在党内警告处分期间违规增加薪级工资问题,已按规定予以纠正,2026年2月3日,市政中心主任对人事负责人张宁进行诫勉谈话,进一步强化纪律处分的严肃性和执行力。
责任领导:俞涛
责任科室:办公室、人事股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4日前
2.作风建设不严不实,机关内部管理宽松软。
问题19:一是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抽查城管局机关、执法大队、市政中心、绿化中心考勤表发现均存在无故不签到、外出无派遣单、请销假手续不完善,签到表相互矛盾等情况。9月17日走访发现城管队员坐在巡逻车上看手机、把腿翘上驾驶台情况,城管队伍形象大打折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城管局进一步明确执法人员上岗执勤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规范执法专项培训,集中学习《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河南省城市管理文明执法规范》。二是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专项行动,对巡查发现的执法不规范行为依规进行通报批评,持续加大纪律督查力度,对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推动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三是同步压实内部管理责任,局属各单位已严格落实考勤管理制度,明确机关考勤具体负责人,确保人员在岗在位、管理规范有序。
责任领导:俞涛
责任科室:办公室、督查室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4日前
问题20:二是应急响应能力欠佳。9月11日、18日我市暴雨预警,下雨期间两次走访排水泵站发现有的泵站安排临时人员值班、有的泵站无人值守,大门上锁。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完善防汛应急响应预案。明确防汛工作组织领导架构及抽排小组的具体工作职责,细化泵站值守、抽排作业等核心环节要求,提前15个工作日完成防汛物资清点、设备检修、排水通道疏通等防汛前准备工作,确保防汛各项准备工作落地落细。二是召开城区泵站防汛应急管理培训演练工作会议。组织50余名防汛应急人员、17名泵站值守人员参加培训,重点讲解应急预案流程、设备操作规范等内容;随后在司湾泵站实地开展防汛演练,模拟强降雨积水抽排、设备应急抢修等场景,投入抽水泵2台、应急车辆5辆,参与演练人员40余人,通过“以会代训、以演促练”,切实提升防汛应急人员的实操能力和协同处置水平。
责任领导:俞涛、李猛
责任科室:市政中心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4日前
问题21:三是“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2022年以来,市城管局党组会议讨论事项多次出现“一把手”先发言表态、其它同志再表态发言情况。如2022年4月24日会议讨论购买服装、2023年4月14日会议讨论人员晋升、2024年7月2日会议讨论更换公司法人、2025年3月11日会议讨论人员转正等。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并印发《卫辉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的议事原则、议事范围、会议组织、议事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将“一把手”末位表态作为刚性程序固化到会议流程中,确保党组议事决策更加民主、规范、严谨。
责任领导:李艳军
责任科室:办公室
整改时限:2026年1月31日前
3.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廉政风险点较多。
问题22:一是记账手续不规范现象较为普遍。如辉城公司2025年7月支修车费2440元,无维修合同;弘翔公司2022年2月支车辆维修费70620元,询价手续中两家为同一法人且无维修合同;政和公司2023年1月支付代理记帐费5000元和2024年2月支镇国塔桥护栏10万元未附合同;2025年5月和7月购买电脑、档案柜、办公桌椅,沙发等均未记入固定资产。大禹湖公司2025年1月支民工工资10885元,未见用工合同及出工记录且违规转账给个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卫辉市城市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及《卫辉市城管系统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记账手续、合同管理、资产登记等关键环节。责令涉及的4家公司补充合同等资料,补记固定资产,杜绝今后工作中再出现类似问题。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分别于2026年1月21日、1月28日、2月25日组织开展城管系统财务人员专题培训,围绕财经法规、费用报销及记账规范等内容进行系统学习,持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合规意识。三是开展财务专项抽查。2026年1月28日,由副局长俞涛带队的五人小组对下属国有公司财务工作开展专项抽查,逐项核查记账手续、合同附件及资产登记情况,形成专项情况报告,并同步补充完善相关反馈问题涉及的凭证材料,确保账目规范、手续完备。
责任领导:俞涛、申常君、李猛、仲承方
责任科室:财务股、各二级机构、各下属公司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4日前
问题23:二是“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市城管局规定资金支出5000元以上的须经党组会研究讨论。查阅资料显示,2023年9月购买对讲机10500元、防汛用警示标牌22400元、防汛雨衣21000元、12月支河堤防汛划线11955元、支夏季防汛机械租赁76000元、2024年6月支工会活动17500元、2025年4月支保安服务费10400元均未上会研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并印发《卫辉市城市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大额资金支出的上会标准、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确保制度可操作、可追溯。二是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学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强化依规决策意识。
责任领导:俞涛
责任科室:办公室、财务股
整改时限:2026年1月31日前
问题24:三是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严谨。如市政中心2022年10月支南联北街路灯维修维护12.96万元、12月支吉磬路路灯维修、更换线路16万元、2023年4月支卫洲路东段路灯线路维修14.8万元、支比干大道路灯线路维修14.1万元,参与询价的三家公司中二家无市政工程资质;2023年8月支发电机柴油4.5万元,中标供应商卫辉市卫水润滑油经销门市部没有柴油经营资格;支劳保物资11.48万元,参与询价的三家单位二家为服装店,不经营劳保用品。弘翔公司2025年1月支栏杆刷漆12.9万元,无询价手续;辉城公司渣土运输费采取打电话方式市场询价,随意性大;2022年7月支办公桌椅10770元,无询价、无合同、无发票;大禹湖公司2022年12月支维修观光车52430元,无询价手续。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采购制度。修订完善《卫辉市城市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图,要求在执行政府采购过程中,严格审核被询价企业或门市部的经营范围、经营期限、资质等,杜绝在以后的工作中出现类似问题。二是加强学习培训。2026年3月5日组织局属二级机构财务人员及政府采购负责人共同学习《卫辉市城市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图,要求所有采购项目留存完整资料,实现全过程可追溯。三是补充财务凭证附件。市政中心对采购柴油及劳保物资作出情况说明;大禹湖公司2022年12月支维修观光车52430元,已补充《苏州益高电动车售后服务代理协议》及情况说明,属单一来源采购,已归档至财务凭证中。
责任领导:俞涛、申常君、李猛
责任科室:财务股、市政中心、各下属公司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4日前
问题25:四是公车加油管理不规范。如大禹湖公司给绿化养护机器加油,采取先加入私人车内再导入机器的方式且无加油台帐;大地园林公司公务车加油使用定额油票,加油台帐与实际用量无法考证;辉城公司车辆借与执法大队使用,只负责油卡充值,无加油台帐。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车辆管理责任主体的通知》,明确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及所属公司对所属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压实日常监管职责。二是制定公务用车加油、派车、维修三本台账模板,规范各类信息统计,确保各环节有据可查、全程留痕。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抽查机制,由公司财务人员定期核对油卡充值记录、加油小票与车辆行驶里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查处置。同时,组织开展驾驶员专题教育培训,切实提升规范用油意识和责任意识。
责任领导:俞涛、申常君、李猛、仲承方
责任科室:办公室、各二级机构、各下属公司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4日前
问题26:五是财务工作弊端较大。市城管局及其下属公司财务人员大多专业知识缺乏、责任心不强,实际工作中白条入帐、科目错误、凭证附件不全、长期不记帐等问题常见,特别是下属4家单位,在财务工作并不重的情况下聘用代理记帐公司,每年每单位支出费用5000至18000元不等。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制度机制。健全完善《账务审核机制》,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事项的管理流程,明确委托代理记账的审批程序、资质要求和费用标准,杜绝资金浪费和管理盲区。二是规范合作管理。政和公司已停止使用代理记账服务;执法大队及所属企业经集体研究,通过公开询价方式,择优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代理记账公司负责记账业务。三是强化业务培训。2026年3月12日,组织开展城管系统财务人员专题培训,围绕原始凭证审核、经费审批流程、支出合规性核查等方面持续提升财务人员专业素养和合规意识,从源头上防范白条入账、科目错误等问题发生。
责任领导:俞涛、申常君、李猛、仲承方
责任科室:财务股、各二级机构、各下属公司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4日前
4.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不力。市城管局下属7家国有公司,除弱电管网公司外,其它6家公司正常运行。此轮巡察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问题27:一是日常监管不到位。市城管局对局属国有公司监督力度不够,6家国有公司均未建立相应的内控制度,在财务审批、集中采购、人员管理、事项研究等方面管理混乱、无章可循。2022年以来,7家国有公司除弘翔公司(2022年、2023年盈利)和辉城公司(2024年盈利),其他公司全部亏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明确局属国有公司监管责任,压实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确保监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二是推动局属国有公司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卫辉市城湖渔场制定印发内控制度,卫辉市大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逐步规范财务审批、集中采购等关键环节管理。三是持续压实监管责任,将局属国有公司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加强对财务记录、经营状况的跟踪指导,推动企业合规经营、提质增效。于2026年1月15日委托第三方河南中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6家下属国有公司进行收支审计。
责任领导:申常君、李猛、仲承方
责任科室:各二级机构、各下属公司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4日前
问题28:二是资金支出缺乏监督。如弘翔公司2024年至2025年道路隔离栏损坏赔偿收入38.8万元,用于公司的人员工资和保险支出,未专款专用。辉城公司在支出垃圾清运费时会议记录过于简单,随意性较大。其它公司也不同程度存在支出随意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卫辉市城市管理局重大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制度》和《专款专用制度》,明确所有纳入“三重一大”决策范畴的资金支出事项,须将资金使用方案、支出依据等资料报局党组集体研究决策,从制度层面杜绝支出随意性。二是成立局机关审计小组,强化对资金支出的日常监督和专项审计,确保各项资金专款专用、规范运行。三是制定上交计划,逐步将2025年道路隔离栏损坏赔偿收入上交国库。
责任领导:俞涛、申常君、李猛、仲承方
责任科室:各二级机构、各下属公司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4日前
问题29:三是国有资产管理不善。执法大队名下98台车辆,除自用和出租外还有56台各类车辆损毁待处置,2016年花费109万购置2辆大型吸尘车,2019年后未使用,闲置至今,还有3辆面包车丢失、2辆电动车、2辆垃圾吊运车和1辆拉粪车下落不明;城管局2021年购置8辆垃圾清运车,至今有4辆未上牌照无法使用;大禹湖公司2017年至2019年分别购买六座巡逻车和观光车9辆,现已损坏7辆;垃圾处理厂大型挖掘机、推土机、铲车无人管理、锈迹斑斑。市政中心2025年6月购置13辆防汛应急车,至今还有9辆未上牌照及保险,外出运行风险极大。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车辆管理台账。专项小组对单位固定资产开展拉网式排查,逐项核对资产名称、数量、使用状态、存放地点等信息;针对反馈的待处置、闲置等问题,建立三类管理台账,跟踪管理,处理到底;针对丢失车辆,积极配合纪检部门调查,做好问题化解。二是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细化资产登记、使用、维护、处置、出租等全流程管理规范,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和操作流程,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三是强化资产日常监管与跟踪问效。定期开展资产盘点和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对台账更新不及时、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立行立改,确保资产安全规范使用、保值增效。
责任领导:俞涛、申常君、李猛、仲承方
责任科室:办公室、执法大队、市政中心、大禹湖公司、垃圾场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4日前
(四)贯彻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
1.党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问题30:一是局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2022年以来,城管局党组对党建工作未进行过专题研究,大多顺带穿插在其他工作中简单安排,对下属支部和党小组的活动缺乏指导。如:未设置专职党务工作部门,党建工作仅由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兼任,整体党建工作“疲于应付、推进缓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机关党委办公室,1月12日,经党组会议研究,明确闻静同志任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人;1月28日,组织召开2026年度党建工作暨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项会议,全面总结上一年度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当前形势任务,系统部署2026年度城管局党建及意识形态各项工作。二是制定下发《2026年度第一季度党建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各阶段时间节点及重点学习内容,确保党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推进。三是局党办联合督查室、法制科成立专项检查组,围绕“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学习笔记记录、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累计开展专项督导检查3次,持续推动党建责任落地落实。
责任领导:俞涛
责任科室:党建办、各支部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4日前
问题31:二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如2022年中央环保督查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2023年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2024年文旅文创和生态环保专项巡察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问题原因剖析、下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部分相同。班子成员间互相批评环节避重就轻、缺乏深度,部分同志更是在开展批评前先进行表扬,“红脸出汗”效果不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在2026年2月13日召开的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明确民主生活会主题、程序、标准和要求,为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二是规范对照检查材料撰写。班子成员紧扣会议主题,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具体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提出的整改措施针对性、操作性明显增强。所有对照检查材料均经主要领导审阅把关,杜绝了“空对空”“走过场”现象,确保材料真实深刻、各年度各主题内容不雷同。三是完善批评与自我批评机制。会上,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本着对党、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自我批评开门见山、直面问题,相互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既有“辣味”又饱含同志式关怀,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凝聚共识、促进团结的预期效果。
责任领导:李艳军、俞涛、王守敏、杨成潮
责任科室:党建办
整改时限:2026年2月24日前
2.基层党组织管理不严格。
问题32:一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组织生活随意性大。市城管局机关党委下设6个党支部,15个党小组,党员175名。2022年以来,除机关党支部外,其它支部和党小组均存会议召开次数不够、组织生活内容造假、参加人数较少等问题。如执法大队党支部2023年开展的组织生活会只记录学习内容,查摆问题、批评和自我批评等环节缺失,有两个党小组为退休党员,未开展过组织活动;绿化中心党支部下属两个党小组2024年、2025年不同时间段召开的会议内容和所附照片相同;市政中心党支部和供水公司党支部下属党小组2023年、2024年参加会议人数均较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月3日,党办组织召开培训会,对各支部党建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二是督促执法大队于2月6日完成党小组分组调整,确保学习全面覆盖退休党员;三是对执法大队支部、绿化支部、市政支部、自来水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情况进行抽查,针对执法大队支部、绿化支部、市政支部、自来水支部参会人数较少、组织生活不规范等问题,已整改到位。
责任领导:俞涛
责任科室:党建办、各支部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4日前
问题33:二是个别党员欠缴党费。执法大队党支部有3名党员欠缴党费269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配齐配强工作力量。选派理论素养高、政治觉悟硬、责任心强的党员担任专职党建人员,专门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核算、收缴统计等工作,实现党建工作专人专管、闭环落实。二是规范交纳工作机制。实行党费按季度集中交纳制度,通过“支委会”“党小组会”等形式开展党章党规专题学习,强化党员党性修养和组织纪律意识,引导党员自觉主动履行缴费义务。三是建立闭环核验体系。构建“缴费反馈+专人核验+提醒督促”工作机制,党员缴费后及时将凭证截屏发送至工作群,专职党建人员实时统计汇总,对照党员名册逐项核对;对遗忘、漏交党员采取一对一提醒、按期催告等方式督促补缴,确保党费按时足额交纳、应收尽收。
责任领导:杨成潮、申常君
责任科室:执法大队
整改时限:2026年2月24日前
3.干部队伍建设短板弱项明显。
问题34:一是人员年龄结构老化,梯队建设出现断层。全局人员平均年龄47岁,45岁以上人员134人,占比48.7%,40岁以下人员只有50人,年龄结构呈现“倒金字塔”型。队伍的老龄化导致奋斗精神弱化,“躺平思想、混日子心态”普遍。年轻人才缺乏,后续用人问题突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空间和质量受到制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紧抓2026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契机,成功争取1个招录名额,为队伍注入新鲜血液。二是主动对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送公益性岗位需求报告,拓宽年轻力量储备渠道。三是制定印发《卫辉市城市管理局差异化能力提升计划》,围绕履职能力短板靶向发力,截至目前已先后完成执法培训、财务培训等专项培训。
责任领导:俞涛
责任科室:人事股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4日前
问题35:二是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卫城管党〔2023〕6号文件关于部分中层岗位调整的通知、卫城管党〔2024〕24号文件关于个别同志任职的通知,未见局党组相关会议记录。选拔任用的中层干部中有17名同志为高中及以下学历,不符合局党组制定的干部任用条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1月7日,局人事股组织局属各单位人事工作人员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专题学习,深入领会精神实质,精准把握程序要求,切实增强依规选人、按程序用人的意识与能力。二是修订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动议、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明确将人事议题全过程纳入党组会议集体决策并完整记录,从制度层面堵塞程序漏洞。三是对现任中层干部学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积极引导鼓励干部参加在职教育,截至目前已完成3人学历提升。
责任领导:俞涛
责任科室:人事股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4日前
三、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察移交的1件信访件,已办结1件,正在办理0件。
针对信访交办问题,市城管局立即启动专项监管,安排执法大队所属中队针对金指数机电工具门店“常年违规占道经营”“门前地面存在油污”等问题,实行“定人定岗”机制,每日派员巡查门店门前区域,并同步督促商家对违规问题开展全面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进一步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巩固提升,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韧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常抓不懈,真正发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实效。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以巡察整改推动党员干部能力提升、作风优良、廉洁自律,实现整改成果最大化。针对巡察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持续推进整改走深走实。对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执行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推动管党治党常态长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495857;邮政信箱4531000;电子邮箱whscgj202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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