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8月25日至10月3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5年12月22日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卫辉市水利局党组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主动担当,杜绝“过关思想”,把整改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巡察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班子分工负责、科室协同落实”的工作体系,对31个反馈问题逐项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实行销号管理,定期推进整改,并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整改落地见效。
局党组书记徐江深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整改工作,带头认领重点难点问题,严格审核整改成效,杜绝“纸面整改”。同时,强化责任传导,压实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和科室整改责任,形成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整改从“治标”向“治本”转变,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截至2026年3月23日,巡察反馈的3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9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未完成整改0个;制定的31条整改措施,已完成29条,常态化坚持2条,未完成0条。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真改实改有差距
1.局党组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问题1:反馈的问题整改前紧后松,存在“过关”思想。2023年6月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后,局党组会议对反馈问题研究不深入,未就具体问题整改进行任务分工,集中整改期过后党组会议也未针对需持续关注的问题进行跟踪问效。查阅2023年以来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11份,有8份未提及分管领域巡察整改情况。反馈水利局党组50项问题,有13项问题实际未整改到位,其中有9项问题整改不彻底,有4项问题存在纸面整改、敷衍整改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2月27日,卫辉市水利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列席监督人员有市委巡察办第五巡察组副组长田俊辉、组织部刘雪琪、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焦玉红,局班子成员针对责任问题纷纷发言,深挖彻改,确保整改完成。二是2025年12月26日局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重要论述。三是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分别于2025年12月21日、22日、26日、2026年1月26日等多次召开巡察整改相关会议,研究推进问题整改,保障整改到位。四是局班子成员在2025年述职报告中已列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五是已先于党内进行公开巡察整改结果。
责任领导:徐江深、徐林翠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 任 人:张春华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3日前,并长期执行。
2.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能清仓见底。
问题2:局党组抓问题整改韧劲不足,对反馈问题未做到深查彻改。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局机关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方针、开展廉政谈话、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等方面仍存在学习效果不佳、程序不规范、研究次数不够等问题。如局党组2023年以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仍停留在纸面学习层面,班子成员仍未实际开展过交流研讨,有3次党组会议将“第一议题”学习放在了最后一项议题进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2026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对全局职工进行了水利知识测试,效果良好。二是制定完善《卫辉市水利局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并严格落实。三是局党组分别于2026年2月12日和26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和意识形态领域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责任领导:徐林翠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 任 人:张春华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3日前,并长期执行。
问题3:部分问题敷衍整改。部分整改措施举一反三不够,未能实际推动问题整改见效。如2023年巡察反馈水利局3处防汛仓库物资无进出库台账问题,本轮巡察发现3个仓库仍存在实有物资与登记物资不符的情况;个别生产单位仍存在未缴纳水土保持费问题,截止2025年8月底仍有11家单位共计436.40万元水土保持费未缴纳。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水利局和两个二级机构已完成物资盘点和登记造册。二是水利局和两个二级机构已分别制定仓库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三是2025年12月29日卫辉市水利局已将“卫辉市"23.7"海河流域灾后重建水毁修复项目、卫辉市沧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欠的327192元的水土保持补偿费上缴。3月底市水利局实施的另外3个项目也完成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共计3616981.2元。剩余8个其他单位实施的项目,市水利局下一步加强沟通对接,督促其尽快缴纳。
责任领导:崔卫才、徐林翠
责任科室:水旱灾害防御股、沧河事务服务中心、河道事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管理股
责 任 人:赵孟晓、李继攀、范国峰、牛辉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3日前完成。
问题4:存在虚假整改现象。针对2023年巡察反馈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局党组经研究通过开展“定期开展给水管员培训”落实整改,但所附的培训资料均早于上轮巡察时间。局机关对固定资产管理缺失问题仍较为突出,存在资产流失风险,如机关固定资产账目显示在用的5辆汽车,目前已无法找到;局机关2023年7月购买对讲机30部、2024年1月安可替代配置电脑47台、打印机21台,2024年9月购买防汛卫星电话5台,均未记入固定资产。局党组对下属机构财务支出管理缺位,如沧河事务中心和灌溉公司仍存在无依据发放补助、办公经费转至个人账户等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佐证资料已全部完善到位。二是2026年1月28日,卫辉市水利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集中培训。三是2024年1月份收到的AKTD电脑和打印机、2024年9月5台购入的卫星电话等固定资产,已全部录入资产系统,确保局内固定资产入账,避免流失风险。四是已制定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和财务内部审计制度,下一步严格落实。
责任领导:杨贵军、徐林翠
责任科室:农村饮水建设管理科、人事财务科
责 任 人:刘希根、张新玲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3日前完成。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落实水利工作要求有差距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问题5:部分干部职工学习入脑入心不够,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六字”治水思路、“四水四定”等基本内容不掌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开展不到位,局党组对查摆的问题未进行过会议研究,部分班子成员查摆问题不深不实,有的班子成员仅以“认识不足”“对身边同志要求不高”等表述代替问题具体表现,应付态度明显。局党组对二级机构开展学习教育缺乏管理,市河道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在2025年4月10日因落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不到位被市纪委约谈后,4月18日才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教育。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全局知识测试。二是针对局党组共上报问题6条,党组成员3人共上报问题16条,再次回头排查整改到位情况,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开会总结。三是两个二级机构已分别制定2026年学习计划,按照最新学习内容开展。
责任领导:徐江深、崔卫才
责任科室:办公室、河道事务服务中心
责 任 人:张春华、范国峰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3日前完成,并长期执行。
2.服务保障意识淡化,履职尽责有差距。
问题6:防汛物资管理不严。走访水利局下属3个防汛仓库均存在库存台账记录混乱、无出入库登记记录、物资在库数量与登记数量不符等问题,落实“定额储备、专业管理、保障急需”要求不到位。如局机关仓库2025年2月12日借给沧河事务管理中心的发电机1台,走访发现该发电机无出借手续;2025年7月16日机关仓库借出的电动喷雾器、雨衣、救生衣等物资无借用单;河道事务中心防汛仓库救生衣登记数量300件,实际库存数量400件;沧河事务服务中心防汛仓库锂电头灯、折叠床等登记数量131件,但实际库存数量是121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水利局和两个二级机构已完成物资盘点和登记造册。二是水利局和两个二级机构已分别制定仓库管理制度和物资出入台账。三是河道事务服务中心已召开会议针对发现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会上由仓库保管员公开检讨,会后及时将仓库保管制度上墙,同时完善物资台账登记,确保账实相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责任领导:崔卫才
责任科室:水旱灾害防御股、河道事务服务中心、沧河事务服务中心
责 任 人:赵孟晓、李继攀、范国峰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3日前完成。
问题7:管河护河工作有差距。查阅2025年5月以来沧河中心河道巡查记录表均为一人笔迹,存在后补现象;正面水库管理所巡查日志填写不规范,存在内容空缺、值班人员代签等现象;2025年8月塔岗水库发生一青少年溺亡后,走访发现事故地水库周边多处防护网仍处于破损状态;9月5日巡察组走访发现塔岗水库库区存在垃圾无人清理问题,卫河司湾段等河段占用河道开荒耕种问题较为普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沧河事务服务中心水库河道巡查日志已规范记录,未再出现类似问题;二是沧河事务服务中心已多处修复破损防护网,并定期开展垃圾清理和巡查。三是河道事务服务中心已定时开展巡河行动,发现开荒行为及时制止。
责任领导:崔卫才
责任科室:沧河事务服务中心、河道事务服务中心、河长办
责 任 人:李继攀、范国峰、张鑫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3日前完成。
问题8:农村安全饮水设施运行管理不到位。市水利局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运行管理缺乏指导,9月17日巡察组走访发现,顿坊店军屯村供水站存在安全饮水工程的消毒设施损坏问题,上乐村史村站内存在消毒设施长期未使用,环境卫生较差、压力罐随意丢弃等问题,巡察期间已要求立行立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上乐村镇史村已完成整改,顿坊店乡军屯村于12月28日完成整改,并记录了现场检修照片。二是2026年1月28日,卫辉市水利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集中培训。培训对象覆盖乡镇相关责任人员、村级水管员等。培训内容紧扣政策法规、设备日常维护、安全生产、应急处理等实用技能,提升了基层管理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应急保障能力。责任领导:杨贵军
责任科室:农村饮水建设管理科
责 任 人:刘希根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3日前完成。
3.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不到位。
问题9:工程项目管理精细化程度不高。目前水利局共实施的118个水利项目分散在8个工程管理局,局机关对项目管理缺乏统筹,没有设立项目管理“明白人”,部分项目招标手续不规范,如2022年卫辉市水利局实施的172.38万元灾后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存在未进行招投标即施工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水利局项目监管台账,公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明确了项目管理人,确保工程全流程监督,能偶安全生产、质量过关。二是目前已定期对卫辉市沧河下游段灾后重建项目、两个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等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记录巡查日志。三是结合开展的招投标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未招先建”等违规行为,完善招投标制度流程。由于灾后水毁修复项目发生在特殊阶段,灾后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相关责任人已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作出了相应处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责任领导:徐林翠
责任科室:工程建设管理股
责 任 人:郭玉玺、连胜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3日前完成。
问题10: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不严谨。局机关拟定的水利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大篇幅套用上级模板,未结合县域工作实际且缺乏指导性,如向市政府进行事故报告的联系方式是新乡市政府值班电话。工程项目监督检查记录不规范,查阅“卫辉市卫河坡洼蓄滞洪区2023年度工程”中82天监督记录表,“主要问题、处理意见”等关键内容均为空白。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2026年卫辉市水利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遵照执行。二是巡视日志已规范记录,目前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责任领导:徐林翠
责任科室:工程建设管理股
责 任 人:郭玉玺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3日前完成。
问题11: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资料内容存在时间逻辑混乱现象,如2024年实施的卫辉市沧河下游段灾后重建工程监理项目合同书中未填写监理服务期限,且该项目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晚于监理合同书时间。部分项目资料数据存在丢失现象,如2023年6月至今水利局共发生两起因建设项目工程资料管理不规范和数据丢失问题,被审计部门分别处以2万元罚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已制定完善水利局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目前已遵照执行,确保了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与可追溯性。
责任领导:徐林翠
责任科室:工程建设管理股
责 任 人:郭玉玺、王军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3日前完成。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短板。
问题12:理论学习不深不实。2023年6月以来局党组会议有23次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所开展的“第一议题”学习中班子成员也未对照学习内容开展交流研讨;2024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中,6名班子成员均存在交流研讨不深入、内容照抄照搬学习材料原文等情况,学习入脑入心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目前已制定完善《卫辉市水利局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并严格落实,理论学习情况得到有效加强。
责任领导:徐江深、徐林翠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 任 人:张春华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3日前完成,并长期执行。
问题13:对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不够。2023年6月至今水利局发生舆情和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14起,均未在党组会议上进行过专题研究。2025年前三个季度的水利局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分析报告内容过于简单,第一季度报告中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仅有21个字,仅以思想认识不足代替实际存在的问题。对下属机构意识形态风险隐患缺少研究和排查,巡察期间短视频平台发生“狮豹头水库存在私下处理水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负面舆情信息,造成不良影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已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和舆情处置领导小组,确保及时处理相关问题。二是局党组分别于2026年2月12日和26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和意识形态领域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是优化完善了舆情应对机制预案,截止2026年3月底未出现舆情。四是沧河事务服务中心对涉及到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认识,提高分析研判能力,舆情出现后,已及时作出整改,沧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在党组会上做出检讨。
责任领导:徐林翠
责任科室:办公室、沧河事务服务中心
责 任 人:张春华、李继攀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3日前完成,并长期执行。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坚持严的总基调不够有力
1.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问题14:2023年以来局党组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深入,多以学习会议精神代替工作部署,未听取过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局党组出台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内容简单、缺乏指导性,工作部署开展不到位。廉政提醒流于形式。市水利局廉政提醒谈话针对性不强,严管班子、严带队伍不够有力。抽查2024年局机关19份“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记录,提醒内容针对性不强,存在抄袭、复制现象,有4名党组成员、12名中层干部在谈话中未分析分管领域廉政风险点,有的表示不存在风险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二是已按要求开展廉政谈话
责任领导:徐江深、徐林翠
责任科室:综治纪检科
责 任 人:何剑勇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3日前完成,并长期执行。
问题15:以案促改工作流于形式。局党组及派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不够有力,2023年6月份至今共处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14人,全局共召开8次以案促改会议,工作资料“张冠李戴”,如2023年岳某、崔某(岳永山、苗宇、崔海龙、张永胜)等4人因醉驾、殴打他人等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但以案促改方案中措施内容却出现“制定招投标和项目建设相关监管细则”等无关内容。2024年8月召开李某(李希广、牛卫生、张永胜)等三人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时,通报的却是其他人的处分决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以案促改专项活动方案,并落实行动。 二是召开水利系统违法违纪案件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三是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关于围绕水利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有关问题集中开展以案促改促治的通知》暨王生贵等15人处分决定。
责任领导:徐林翠
责任科室:综治纪检科
责 任 人:何剑勇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3日前完成,并长期执行。
2.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问题16:市水利局对下属二级机构及国有企业资金使用缺乏监管,部分资金使用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存在无依据发放补助问题。2023年6月至2025年7月,市沧河水利灌溉有限公司以防汛、采砂、河流疏浚等多种名义发放补助,均未进行会议研究,共计发放补助金额3.06万元。市河道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6月至2025年8月,无依据支付河道维修养护工程施工队补助3.75万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制定内审制度。二是沧河事务服务中心举一反三自查,未发现类似问题。三是河道事务服务中心已召开会议,对职工发放补助做出明确规定。
责任领导:崔卫才、徐林翠
责任科室:沧河事务服务中心、河道事务服务中心、人事财务科
责 任 人:李继攀、范国峰、张新玲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3日前完成。
问题17:办公经费使用存在廉政风险。2023年6月至2025年7月,市沧河水利灌溉有限公司将每年办公经费转入个人账户使用,且未设置财务账簿,涉及水库、灌溉所、电站等8个所段共计3.66万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沧河事务服务中心举一反三自查,集中整改期内未发现类似问题。
责任领导:崔卫才
责任科室:沧河事务服务中心
责 任 人:李继攀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3日前完成。
问题18:对大额资金支出管理缺失。2023年6月至2025年7月,河道中心所属的河道维修养护工程施工队支付租赁设备7笔共140.07万元、支付定制河长牌费用1笔2.64万元,均未履行询价手续,也未进行会议研究,如2024年2月10号凭证支付工程设备租赁费25万元、2025年7月13号凭证支付工程设备租赁费51.8万元,单笔数额较大,存在较高廉政风险。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施工队已召开全体会,负责人李东广做出书面检查并在会上公开检讨。
责任领导:崔卫才
责任科室:河道事务服务中心
责 任 人:范国峰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3日前完成。
问题19:存在固定资产未入账现象。市沧河水利灌溉有限公司对固定资产管理不严,2023年以来购买的复印机、档案柜、冰箱等多个固定资产应入账未入账,涉及5笔支出合计金额5594元;市沧河事务服务中心使用的依维柯牌客车(豫GBL077),该车辆从购买到注销登记,未见在卫辉市水利局机关或卫辉市沧河事务服务中心等固定资产账目中进行登记;2005年8月购买的微型面包车(豫GE0820),固定资产登记状态“在用”,但目前该车辆现已无法找到,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市水利局和沧河事务服务中心已分别制定单位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制度,各项资产已全部入账。
责任领导:崔卫才
责任科室:沧河事务服务中心
责 任 人:李继攀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3日前完成。
问题20:水库资源存在闲置现象。卫辉市沧河事务服务中心管理的两处允许养殖的正面水库、狮豹头水库水产养殖协议到期后处于闲置状态,最长闲置1年5个月,未能持续产生收益。10月11日走访发现,正面水库还存在私下对外经营钓鱼项目现象,1名钓鱼者向水库负责人微信交纳30元钱费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政府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纪要“关于加快实施三座中型水库低效存量资产盘活提升项目”内容,已由国有企业作为资产购置主体,与卫辉市水利局签订《资产转让协议》,通过购买卫辉市水利局的3座中小型水库存量资产,以及通过资产转让取得的经营权,对购置资产进行统筹运营管理。二是已在水库设置公示牌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监督。
责任领导:崔卫才
责任科室:沧河事务服务中心
责 任 人:李继攀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3日前完成。
问题21:清理不规范合同不到位。市沧河事务服务中心将正面水库S227省道旁有1100平方米土地超长期租赁给罗圈村某村民,并签订50年期租赁合同(合同日期2009年至2059年,每年租金800元),未对不规范合同进行清理。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已与相关村民沟通联系,下一步加快解决。
责任领导:崔卫才
责任科室:沧河事务服务中心
责 任 人:李继攀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3日前完成。
(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欠缺,基层组织建设有差距
1.执法工作存在短板。
问题22:执法力量配备不到位。市水利局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运行不畅,2025年1月市水利局将执法权委托给市河道事务服务中心、沧河事务服务中心、水利技术推广中心3个下属单位以来,3个中心实际未履行过执法职能。目前全局持有执法证的工作人员12人,但普遍缺乏法律专业背景和执法专业培训,人员分散在各个职能科室,实际执法人员仅有水政水资源科5人,存在“一人多岗、顾此失彼”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水事违法有水政水资源股承担,执法人员有崔海龙16070818026、彭艳萍16070818027、石跃凯16070818008。二是河道采砂违法和侵占堤防案件有河长股承担,执法人员有崔卫才16070818033、陈彦波16070818003。三是水土保持违法有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股承担,执法人员有徐林翠16070818030、牛辉16070818019、石钰琦16070818028。
责任领导:徐江深、崔卫才
责任科室:水政水资源管理股
责 任 人:崔海龙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3日前。
问题23:执法工作成效不明显。2024年以来,12345市长热线反馈水利局投诉184件,其中反映未经批准采砂问题33件,多以无法确定盗采人员为由进行回复处理,没有一起立案处罚。根据《新乡市水利局关于明确公共管网供水的非居民用水户实施计划用水管理用水规模的通知》,卫辉市水利局对部分非居民用水户取用自来水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向新增年取用自来水水量8000方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下达用水计划;部分取用地下水的用水户存在未安装水表的情况,走访发现孙杏村天源温泉等3家澡堂还存在未安装水表私采地下水的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整改期内市水利局加强执法监管,目前已完成3起违法案件处理,有效保护了地下水资源。二是市水利局已下达了2026年用水计划。三是目前孙杏村天源温泉等3家浴池已经办理取水许可证并纳入水资源税管理。
责任领导:崔卫才
责任科室:河长办、水政水资源管理股
责 任 人:张鑫、崔海龙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3日前。
2.局党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到位。
问题24:党组会议决策不规范。2023年10月至今市水利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均合并召开,党组会会议记录不规范,查阅2024年党组会议记录,有56次未记录与会人员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均以党组意见形式代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目前局机关会议记录分为局长办公会、党组(扩大)会等会议记录本,充分完善会议记录,并接受分管领导监督。
责任领导:徐林翠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 任 人:张春华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3日前完成。
问题25: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2023年6月至今仍有4次“一把手”未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如2024年4月16日,由党组书记主持的“讨论李继攀等中层任命”会议,未执行末位表态。2025年2月24日,党组讨论移民补助资金发放议题,党组书记第一个发表意见。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局机关会议充分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并规范记录,目前未再出现类似问题。
责任领导:徐江深、徐林翠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 任 人:张春华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3日前完成。
问题26:落实党建工作要求有差距。局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高,2023年6月至今召开的213次党组会及扩大会中仅有2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对下属支部党建工作指导不够,局机关离退休党支部2025年2月至今“三会一课”签到表均为复印件,“一表多用”问题突出,实际未开展组织生活;沧河事务服务中心水库灌区党支部“三会一课”存在混开的情况,沧河事务服务中心退休党支部未开展组织生活。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5日,水利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会上对25年党建工作进行总结,部署26年具体党建工作。二是已由卫辉市水利局一级主任科员李家信同志负责联系离退休支部,具体开展相关组织生活。
责任领导:徐林翠、崔卫才
责任科室:办公室、沧河事务服务中心、河道事务服务中心
责 任 人:张春华、李继攀、范国峰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3日前完成。
问题27:党员管理不规范。水利局两名工作人员(武慧敏、侯宁)党组织关系未及时转入,武某党组织关系仍在户籍所在地,未按照工资基数足额交纳党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措施:已由两名工作人员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目前全局党员均能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责任领导:徐林翠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 任 人:张春华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3日前完成。
问题28:民主生活会不规范。局党组2023年以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均未通报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情况,主要负责同志未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会议总结并提出整改工作要求。查阅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部分班子成员(崔卫才、徐林翠)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没有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6年2月27日,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充分体现批评与自我批评效果。
责任领导:徐江深、徐林翠、崔卫才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 任 人:张春华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3日前完成。
3.干部使用管理把关不严。
问题29:混编乱岗现象突出。水利局下属三个中心人员共94人,借调局机关65人,占比高达69.15%,如河长制工作股12人,人员均为借调下属二级机构或康宏抗旱公司人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制定水利局混编混岗规范管理方案,下一步按照内容进行逐步调整。
责任领导:徐林翠
责任科室:人事财务股
责 任 人:张新玲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3日前完成。
问题30:机关人员管理不严。2024年12月以来市水利局2名干部一直在外单位借调,未履行借调手续,经巡察指出后2名工作人员已返回水利局上班。8月27日,巡察组走访发现,机关有2人未在岗,也未履行请假或外派手续。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市水利局目前已无在外借调人员。 二是未在岗两名职工已作出检查,集中整改期间加强作风纪律检查,未再次发现类似现象。
责任领导:徐林翠
责任科室:人事财务股、办公室
责 任 人:张新玲、张春华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3日前完成。
问题31:下属单位人员管理缺失。沧河事务服务中心执行《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若干措施》(卫办发﹝2024﹞4号)要求不到位,未能落实“严控编外聘用人员”的要求,存在长期雇用李某等6名非必要临时员工情况,市沧河灌溉水利有限公司还存在职工刘某、冯某等3人由其家属长期替班的情况。河道事务服务中心还存在变相违规进人情况,如将代理记账公司人员刘某的工资直接纳入中心所属施工队工资花名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沧河事务服务中心已出具会议纪要,逐步清理临时人员。二是经集体研究决聘用刘玉莹为临时财务记账人员。施工队出具情况说明,刘玉莹出具情况说明,刘玉莹提供注册会计师证。施工队和刘玉莹签订劳务合同,单独发放劳务费。
责任领导:崔卫才
责任科室:沧河事务服务中心
责 任 人:李继攀
整改时限:2026年3月23日前完成。
三、下一步计划
巡察工作整改以来,全局上下做到了立行立改,对号入座,逐条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通过巡察整改,使全局干部职工深切感受到了巡察监督是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政治体检和廉政体检,是对每名干部职工的真实关心和爱护。同时,也使全局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更严格、经费管理更规范,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和精神状态有了一个质的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自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一)持续整改,确保整改全面完成。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确保各项问题不折不扣整改落实到位。
(二)总结经验,常抓不懈,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整改结束后,定期开展“回头看”。立足当下改的措施和长久立的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制定完善科学、管用的工作机制,抓常抓长,提高整改成效,真正使整改成为有效促进作风转变的过程,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水利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卫辉市水利局下一步努力健全整改机制,系统运用成果,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抓好落实,在全面整改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要害问题,既在治标上下功夫,又在治本上做文章,以问题解决为导向,补齐短板,推动新时代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495101;电子邮箱sljbgs101@163.com。
中共卫辉市水利局党组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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