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19日至9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项巡察。9月29日,巡察组向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立即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狠抓整改责任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关于巡视巡察重要文件精神。对照反馈问题,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专项巡察 市水利局文旅文创融合领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问题细化为具体整改任务,并明确整改任务目标、措施、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整改工作有的放矢、有序推进。10月14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深刻自查自纠,深入剖析思想根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晰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高标准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党组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党组书记徐江深同志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关于巡视巡察重要文件精神,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带头领办、重点解决整改中的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督促提醒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整改责任,形成巡察整改工作合力。要求机关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按照整改要求、时间节点,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逐条逐项落实各项整改任务。通过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截至12月23日,巡察反馈的1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未完成整改1;制定的11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10条。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0个问题、11条措施已整改完成。
问题1:查阅会议记录发现,2022年全年水利局未组织安排生态环保专题学习活动;2023年7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发表重要讲话,水利局只进行第一议题学习,未进行发言和研讨。
责任领导:徐林翠
责任科室:办公室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按照要求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对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利方面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了学习,并规范了党组会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加强班子成员间相互交流研讨,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对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理解和认识。整改后,全面压实了局党组的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提高了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能力。
问题2: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第九条,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报手续,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未经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经查阅资料发现,2021年至今有56起生产建设项目,其中有32起生产建设项目未能做到开工及同步制定水土保持方案,且水利局仅以抽检下发限期编报通知书作为督促手段,未进行相关处理,抽检的18起中有5起均未在一个月期限内按要求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如宏坤石粉厂项目从2020年3月开工直至2022年5月才制定水土保持方案,且水利局在2021年10月25日对其下发限期编报通知书后,该企业未按照通知要求在一个月期限内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责任领导:徐林翠
责任科室:水土保持股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水土保持手续前置。已经与住建部门进行了联系,建议将水土保持手续加入施工许可办理的前置流程内,确保生产建设项目相关手续齐全,正在进一步商讨。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加监督检查的频率和人次,对全市在建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水土保持手续缺失的生产建设单位已下达了限期编报方案通知书。三是截至目前,通过现场督促及电话督促,2022,2023年水利部、水利厅遥感监管项目已全部销号,水土保持方案已全部编制完成,2024年部分监管项目也已完成方案编制。
问题3:非法盗采河砂的行为屡禁不止。2021年至今,12345热线收到54起有关非法采砂的举报电话,经核实确有15起;行政执法卷宗显示共有13起案件记录,包括巡河过程中发现的9起,群众举报的2起,以及由其他部门移交的2起,其中2023年牛桂河一案,嫌疑人自2023年1月7日起非法盗采河砂,直到2023年7月15日被森林公安发现并介入处理为止,期间共作案5次,水利局在此期间未发现此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崔卫才
责任科室:沧河事务服务中心、河长办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跟乡镇、公安等部门沟通,加大河道巡查和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河湖执法日常巡查,及时掌握、查处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提高联合执法处理力度。二是加大巡河力度,定时不定时进行巡查,坚决杜绝私挖盗采现象发生。整改后完善了我局对非法盗采河砂的监管体系,有效保障了国有资源不流失,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非法采砂现象的发生。
问题4: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巡察记录不规范。2023年10月至11月期间,在“巡查发现问题”和“处理意见”这两项关键栏目中,存在11页缺漏现象,无法有效反映实际巡查工作情况。
责任领导:崔卫才
责任科室:沧河事务服务中心、河长办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规范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巡查记录,认真逐条逐项填写巡查记录,有效反映出实际巡查工作情况。整改后巡查人员按要求规范了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巡查记录,提高了巡查记录的质量。
问题5:在河长制的实施过程中,部分巡河人员未能充分履行其职责,导致河道管理出现漏洞。如2024年8月25日走访发现,大禹湖河道沿岸存在放羊现象,羊只排泄物散布于河岸两侧,污染了水体及其周边环境。2024年8月26日走访发现,镇国塔附近河段、翔宇大道河段两岸存在垃圾堆放现象;沧河河道两岸存在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并有居民在河道内清洗养鸡场食槽,在河边晾晒粪便。
责任领导:崔卫才
责任科室:沧河事务服务中心、河长办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召开卫辉市基层河湖长履职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开展为期3个月的基层河湖长履职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基层河湖长履职专项行动,杜绝了1分钟巡河现象,切实提升了巡河成效,对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倒、乱占、乱建、乱采等四乱行为进行了广泛宣传,提高了我市河湖管护水平。
问题6:日常监督工作不到位,2024年9月3日走访发现,沧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未按规定记录近期水库巡查台账;青年洞处有人在水中游泳,塔岗水库区域内有人垂钓,且水库周围也未设立必要的禁止垂钓等警示标志;2024年9月6日走访狮豹头水库发现,位于水库旁的“水库鱼家”饭店存在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水的现象。
责任领导:崔卫才
责任科室:沧河事务服务中心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填写水库河道巡查台账记录。已在塔岗水库四周设置“水源保护区内禁止钓鱼,违者罚款”标识牌10个。加大塔岗水库备用水源地巡查力度,及时修复损坏隔离围栏,劝阻垂钓人员、游客不得进入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垂钓、游泳、玩耍等活动。己通知“水库鱼家”饭店老板,对生活污水收集运离,不得直接排放。经过整改有效改善了河道、水库周边的环境,加强了水源地保护工作。
问题7:如天一供水厂自2019年起即存在超出许可范围取用南水北调水源的情况,并且这一违规行为持续三年之久,直至2024年才被查处;守拙园项目自2020年1月份开工,却在12月份才发现其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自开工伊始直至发现问题相隔将近一年,且谈话发现水政科科室负责人对全市范围内取用地下水的总量情况掌握不清楚。存在未办理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证过期后仍取水经营的现象,如卫辉市豫乡园布丁温泉酒店、卫辉市河美温泉洗浴中心。
责任领导:徐林翠
责任科室:水政水资源管理股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学习,提高了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并要求常态化开展学习;同时,通过人事调整充实了水政水资源管理人员,加强了对取用水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并利用在线监测计量系统、用水统计直报系统加强了行业监督管理,已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进行了执法检查,在今后工作中坚决杜绝天一供水厂超许可取水等情况发生;二是出台《2024年卫辉市封闭地热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无证取水的行为依法整改,截至12月份,已封闭8眼地热井,16家地热井用户已经写出承诺书,承诺于明年5月1日前封闭地热井。
问题8:执法程序不合规。执法人员在对取水用水企业检查时仅以当面口头的方式通知用户进行整改,未能出具正式的通知或执法文书,且未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存在记录内容不详尽、数据缺失、格式不统一等问题,如2021年7月15日对中医院的“巡查结果及建议”一栏为0;2023年4月14日对八里庄爱军浴池的“巡查结果及建议”一栏为空白。
责任领导:徐林翠
责任科室:水政水资源管理股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已组织科室人员对《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二是日常工作中已按照《地下水管理条例》对用水户进行了严格监督与管理;三是制定完善执法规范制度,统一了取水巡查监督台账,并按照要求进行了完整填写。
问题9:行政处罚存在轻罪重罚。相同的违法情节、不同程度的违法事实,却套用了相同的法律条款。如卫水立字〔2021〕10号,当事人在村里张贴公告后,仍盗采2车鹅卵石,违法金额700,被判处为较重等次,处以25000元罚款;卫水罚决字〔2022〕2号,当事人在村里张贴公告后盗采35车鹅卵石,违法金额达18500元,却以相同的法律条款处罚 29000元罚款。
责任领导:崔卫才
责任科室:水政水资源管理股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业务培训,组织科室人员重点对《新乡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提高了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二是对于违反《新乡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行为,在处罚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问题10: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反馈的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对水资源保护工作重视不够问题,本轮巡察依然存在。
责任领导:崔卫才
责任科室:河长办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反弹回潮问题,严格对照清单,深入开展了自查自纠专项整治行动,逐一对各项内容进行自查。同时,通过反复检查与巩固,确保整改工作切实取得实效。截至目前,自查及回头看工作均有序推进,有效防止了问题反弹。二是结合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了具体的整改方向。会后,正逐一按照整改落实的步骤稳步推进,确保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问题1:2024年7月10日水利局将执法职能收归行政机关,由水政水资源管理股负责,因行政编制人员少的问题,无法承担水行政执法职能,导致水政科体制改革后至今无法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责任领导:崔卫才
责任科室:水政水资源管理股
整改进度:未完成
整改进度:一是上报市政府开会研究,建议水政执法业务下放到乡镇属地管理,由乡镇农口综合执法队伍承担相关事宜,或上交由卫辉市农口综合执法队伍承担。二是积极与上级部门、其他县市单位沟通,借鉴经验,寻求水政执法业务开展合理方式。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巡察工作整改以来,全局上下能立行立改,对号入座,逐条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通过巡察整改,使全局干部职工深切感受到了巡察监督是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政治体检”和廉政体检,是对每名干部职工的真实关心和爱护。同时,也使全局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更加严格,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和精神状态有了一个质的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自觉抓好各项工作。
(一)持续整改,确保整改全面完成。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确保各项问题不折不扣整改落实到位。
(二)总结经验,常抓不懈,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整改结束后,定期开展“回头看”。立足当下改的措施和长久立的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制定完善科学、管用的工作机制,抓常抓长,提高整改实效,真正使整改成为有效促进作风转变的过程,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水利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卫辉市水利局下一步努力健全整改机制,系统运用成果,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抓好落实,在全面整改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要害问题,既在治标上下功夫,又在治本上做文章,以问题解决为导向,补齐短板,推动新时代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
豫公网安备 41078102000003号 网站标识码:41078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