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市医疗保障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新医保)〔202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卫辉市医疗保障局对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2023年度信用等级进行评定,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附件:附件12023年医疗机构信用评价
附件2定点诊所信用评价
附件3定点零售药店信用评价
卫辉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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