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依据
1.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号);
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74号)。
二、适用对象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经营及注册地在卫辉境内,且有固定经营门店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
三、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5000元。
四、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经营流水一份)
1. 个体工商户提供以下资料:
(1)开业补贴申请表;
(2)创业者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创业者《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4)创业者符合相应身份的证明材料(返乡入乡农民工提供承诺书);
(5)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创业者本人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已激活银行功能);
(7)一寸照片两张;
(8)有雇工个体工商户提供支付工资相关电子凭证(近期连续6个月),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提供商户无员工承诺书;
(9)自行打印正常经营证明材料(近期连续6个月经营流水在5000元以上,养殖、种植等周期较长的行业提供12个月经营流水)。
2. 企业提供以下资料:
(1)开业补贴申请表;
(2)创业者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创业者《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4)创业者符合相应身份的证明材料(返乡入乡农民工提供承诺书);
(5)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员工花名册(带动3人以上就业);
(7)工资支付凭证(需使用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回单电子凭证且注明“工资”);
(8)创业者本人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已激活银行功能);
(9)一寸照片两张。
五、申报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卫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开业补贴。
2、材料审核。卫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实地查验。卫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创业者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拍照留存,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场地及经营情况、是否初次创业等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4、审核公示。审核结束后,卫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拟享受开业补贴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
5、资金拨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六、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申报地点:卫辉市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A13窗口
七、咨询电话
0373-4495492
扫描二维码自行打印附件:
1、开业补贴申请表
2、返乡入乡农民工承诺书
3、就业登记表
4、商户无员工承诺书
卫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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