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激发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活力,根据豫人社办〔2023〕74号、豫财社〔2024〕19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请条件: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补贴标准:不超过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
申报材料:
1.基本身份类证明;
2.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3.社会保障卡账号;
4.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无法通过内部核查的提供)。
申请时间:
6月1日--6月15日
12月1日--12月15日(节假日除外)
申报地点:卫辉市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A12窗口。
咨询电话:0373-4495492
卫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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