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依据
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修订)》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74号);
2.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号)。
二、适用对象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三、受理方式
卫辉市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A12窗口。
四、办理要件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3.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4.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5.社保缴费凭证(无法通过内部核查的提供)。
五、办事流程
1.申请。用人单位通过卫辉市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A12窗口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2.受理初审。卫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予以确认。
3.复核公示。卫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复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资金拨付。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办理时限
一般按月申请办结。
七、咨询电话
0373-4495492
卫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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