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激发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活力,根据《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豫人社办〔2023〕7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请条件: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申请补贴时年龄为准)。
补贴标准:不超过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者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4)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时间:
6月1日--6月15日
12月1日--12月15日(节假日除外)
申报地点:卫辉市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A12窗口。
咨询电话:0373-4495492
卫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豫公网安备 41078102000003号 网站标识码:41078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