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发改〔2024〕136号
卫辉市卫投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苍峪山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和《新乡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经合法性审查、成本调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报委党组会研究决定,现将停车收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停车时长30分钟之内免予收费
2.停车时长超过30分钟小型车(含7座以下面包车)每次停车收费5元;中巴车(23座以下)每次停车收费10元。
3.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4.停车设施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收费定价形式、收费标准、计费办法和投诉举报电话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执行,试行一年。
卫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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