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卫辉市后李庄学校收费标准延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1 信息来源:卫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卫辉市后李庄学校:

你校《关于卫辉市后李庄学校收费延续的申请》收悉。鉴于卫发改〔2023〕103号时效到期,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新发改收费〔2018〕18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你校收费标准和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初中2300元/生/期(含住宿),小学2000元/生/期(含住宿)。

二、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按学期或学年收取学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制度。

三、学校应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价格、教育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4年秋季开学执行,有效期一年。

卫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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