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发改〔2025〕77号
卫辉市启柱中学:
你校《关于卫辉市启柱中学校收费标准延续执行的申请》已收悉。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收费〔2022〕612号)文件精神,经委党组会研究决定,现将你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初中12600元/生/年;高中13800元/生/年;住宿费900元/生/年。
二、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按学期或学年收取学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制度;
三、学校应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价格、教育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5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卫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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