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卫辉市育才学校收费标准延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7 信息来源:卫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卫发改〔2025〕81号


卫辉市育才学校:

你单位《卫辉市育才学校关于延续收费标准的申请》已收悉。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号文件精神,经委党组会研究通过,现将你校的收费标准和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3100元/生/期(含住宿)。

二、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按学期或学年收取学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制度。

三、学校应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价格、教育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5年秋季开学执行,有效期两年。

卫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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