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辐射安全许可决定书   卫环辐许准字﹝2025﹞25号
发布时间:2025-08-18 信息来源: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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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于2025年8月10日提出的关于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的申请,我分局已受理。你单位地址为河南省卫辉市纺织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郭阳。经审查,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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