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0-0000-2023-00163 | 失效时间 |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 标 题 | 卫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 编号:20210021号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1-12-09 | |
公 告
编号:20210021号
权利人:张连柱,已办理了房产证,证号:0582号;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卫国用(96土)字第01-196-69号,坐落:卫辉市城郊乡南枣园。
依据<<新政办(2019)3号>>文件第六条“房地一体”的原则之规定,经卫辉市城郊乡县前街办事处出具证明,土地座落于:卫辉市城郊乡南枣园106号。经四邻指界。东至王大伟,南至张建胜,西至路,北至王四喜。权利人:张连柱,土地证号:卫国用(96土)字第01-196-69号,用途:宅基,面积295.51平方米。权利人张连柱保证该处建筑物所占用14.4平方米的建设用地从未做过登记。
现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卫辉市市民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373-4488830。
卫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9日
豫公网安备 41078102000003号 网站标识码:41078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