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市申请表由货物接受单位申请办理。
2.在未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特殊管控期间,确需进市的车辆提供车前和车侧照片,并携带尾气检测单或环保随车清单(民生车辆另提供货单),首先到市城管局渣土办(0373-4479822)审批,然后携带行车证等车辆手续到市公安交警大队二楼202室(联系电话:0373-4401692)办理。
3.在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特殊管控期间,原则上不予办理车辆入市通行证。确需进市的车辆首先到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0373-4499801)备案,然后到城管局渣土办(0373-4479822)审批,最后携带行车证等车辆手续到市公安交警大队二楼202室(联系电话:0373-4401692)办理。
4.需要临时入市的车辆,携带行车证等车辆手续到市公安交警大队二楼202室(联系电话:0373-4401692)直接办理。
5.如您在办理入市通行证过程中遇到刁难、推诿、收费等违规违纪现象,请直接拨打卫辉市纪委监委举报投诉电话:0373-4496110。

卫辉市优化道路通行环境工作专班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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