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农﹝2026﹞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做好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卫辉市农业生产实际,针对农作物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薄弱环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业农村发展基本情况
卫辉市位于河南省北部,新乡市东北部,地处中原腹地,黄河北部,卫水之滨,太行东麓,辖13个乡镇,341个行政村,总人口50.12万,总面积86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4.68万亩,全市共有农户8.9万户,户均耕地面积5.4亩。常年播种面积120万亩以上,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00万亩以上,粮食年综合生产能力8.4亿公斤以上,是典型的农业大县。2022年被认定为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小麦示范县、养牛大县后备县,2023年、2024年、2025年获得河南省社会化服务项目县,2024年卫辉桃、卫红花获得河南省“我最喜爱的名特优新农产品”,2025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玉米)等多项荣誉。
全市共拥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860家,农民专业合作874家,其中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71家;家庭农场1986家;新乡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4家。截至到2025年底,卫辉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82.01万千瓦,拥有大中型拖拉机3431台、谷物联合收割机1736台、植保无人机61架,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提升至93%。
二、项目目标
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迈入快速发展阶段,农业社会化服务专业化、信息化、市场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对现代农业的支撑功能和联农带农作用明显增强,基本形成组织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行为规范、全产业链覆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好地引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粮食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致富增收。项目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使小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广泛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全市社会化服务项目目标是2026年年底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托管面积(A)4.19万亩。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服务区域和关键环节
1.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服务区域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5〕98号),下达卫辉市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398万元,2025年结余资金1.602168万元,合计399.602168万元。用于开展小麦病虫害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的补助。服务范围主要对卫辉市2026年拟高标准农田的后河镇、李源屯镇、唐庄镇、顿坊店乡、庞寨乡、孙杏村镇及开展粮食作物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的乡镇实施。本年度结余资金,可结转使用。
2.补助关键环节
小麦病虫害统防统治。小麦病虫害统防统治补助7元/次/亩,通过市场调查,市场服务价格约25元/次/亩,占市场服务价格的28%。
(二)制定标准
一是承接项目实施的社会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注册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种植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协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公司等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经营主体;
2.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它能力;
4.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格,组织机构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无违法违规等不良社会记录,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5.根据项目作业量统计需要同意安装相关电子监测设备,愿意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并且按照项目要求提供所需要条件。
6.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服务主体,主要包括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由供销合作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供销系统的服务主体不包括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二是服务效果应达到以下标准:
服务效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小麦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标准:根据小麦生长周期和病虫害发生规律,确定最佳的喷施时间,以达到最佳的防治效果。采用飞防技术进行喷施,确保药液均匀覆盖小麦植株,提高防治效果。飞防高度、飞行速度、喷洒亩用量等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三)补助方式及实施面积确认
1.补助方式
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政府购买服务的,服务组织与采购方签订服务合同,可以在关键环节捆绑支持,明确双方责任义务,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合格后拨付财政资金。该项目服务小农户补助资金不低于60%,对单个规模经营主体的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年。
2.实施面积确认
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监测,服务作业机械要求安装监测设备。监测数据作为项目服务作业面积的主要依据。作业服务组织必须按照方案要求提供有关服务,并提供作业相关证明资料,以备验收存档。
项目实施面积核算由耕、种、防、收各环节服务面积按照综合托管系数加权计算得出,计算公式为:A=0.35A1+0.26A2+0.13A3+0.26A4。(A为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A1、A2、A3、A4分别为耕、种、防、收各环节托管服务面积)
四、项目实施流程
(一)优选服务组织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实施公开招标程序,选用服务组织。选择承担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3个,鼓励服务主体跨区域开展服务。
被选中承担项目的服务组织,在开展服务前要与服务对象实施所在村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服务合同要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和违规责任等内容。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并核算服务面积,确保项目任务面积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监督项目实施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及公示;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拨付及监管工作;各乡(镇)负责协调项目实施,组织服务主体签订合同,同时要加强对服务主体承当的相关服务进行技术指导,指导服务主体建立服务台账,留存服务影像、文字等档案材料。项目实施乡镇、村作为项目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实施目标、任务、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把项目实施工作当作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工作议程,配合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积极开展检查督促工作,确保项目任务和绩效目标的落实。市农业农村局要会同财政局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落实工作,加强项目资金发放与管理,防止运行风险和挤占挪用。
(三)检查验收
项目完成后,由项目实施村出具作业(实施)面积确认书或补贴清册,在村级公示栏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乡镇对服务对象、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复核验收,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市农业农村局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绩效评价标准,对服务对象、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抽查,形成抽查报告材料审核完成后,出具验收报告。
(四)兑付补助资金
验收核实结束后,及时汇总有关资料,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服务组织报账,对资料的合理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报送至财政部门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五)绩效评价
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填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数据,收集整理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相应证明材料,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绩效考核目标,开展自评打分和绩效自查自评;绩效评价采取公正公开、客观真实的原则,对项目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建设、资金拨付进度、管理机制创新、资料档案管理、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对服务对象的生产数量、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进行评价。
四、项目实施时间
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时间:2026年1月——2026年12月(因不可抗拒天气等原因按照程序报省市审核备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方案制定阶段
1月--2月,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初步确定项目实施区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优选确定服务组织、签订协议阶段
3月--6月,按照公开招标选择作业组织的原则,确定作业组织,合理分配项目面积,及时签订作业合同;作业服务组织在市农业农村局和项目实施乡(镇)政府的指导下确定作业面积。
(三)提供作业服务阶段
3月--6月,按照项目时间及有关程序,结合作业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四)督导检查验收及资金拨付阶段
3月--12月,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相关工作同步进行督导、抽查复核并及时验收。项目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审批手续完成后,报送市财政局兑付补助资金。
(五)总结阶段
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对项目归纳总结并进行绩效评价,将工作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进行上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卫辉市高度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高规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财政部门和各乡(镇)、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工作检查指导、协调推进。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及乡镇一把手亲自抓,强化乡镇沟通、部门协作,抓紧抓细工作落实。建立定期协商会议制度,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同时,项目实施乡镇、村作为项目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实施目标、任务、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把项目实施工作当作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并统筹协调农业和财政部门,积极开展检查督促工作,确保项目任务和绩效目标的落实。市农业农村局要会同财政局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落实工作,加强项目资金发放与管理,防止运行风险和挤占挪用。
(二)保障工作经费
市财政要优先保障项目工作经费,具体用于监督指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
(三)确保资金安全
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无关的开支,防止截留、挪用、延期支付等行为。
(四)加强督导检查
要定期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项目实施进度、实施质量、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五)强化宣传培训
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政策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公示栏公示、村喇叭广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卫辉市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政策内容和要求,公开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充分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营造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良好氛围,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认真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专题培训,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部门、广大服务主体和从业人员的能力水平。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典型模式,为同类型地区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提供可供推广借鉴的宝贵经验。
附件:卫辉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卫辉市农业农村局 卫辉市财政局
2026年3月11日
附件:
卫辉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加快培育壮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生产经营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经研究,决定成立卫辉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缑 波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刘桂宾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华蕾 市财政局局长
贾 鹏 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主任
成 员:王现民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徐建新 汲水镇镇长
任 飞 唐庄镇镇长
张 岩 孙杏村镇人大主席
杨 冉 后河镇镇长
李芳臣 李源屯镇镇长
薛永鑫 上乐村镇镇长
吴志远 太公镇镇长
王 蕾 城郊乡乡长
任 鹏 柳庄乡乡长
崔玉佩 安都乡乡长
魏国辉 顿坊店乡乡长
闫 凯 庞寨乡乡长
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刘桂宾兼任办公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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