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5〕20号)下达我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337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22万元;省级资金856万元)。结合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情况,经中共卫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我市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使用计划如下:
一、资金计划分配情况
(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5〕20号)下达我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22万元(中央资金)分配情况:
1、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2414万元。产业项目资金2165.4万元,雨露计划项目资金248.6万元。
2、金融办小额贷款贴息项目资金68万元。
3、人社局项目资金40万元。
(二)《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5〕20号)下达我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56万元(省级资金)分配情况:
1、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856万元,用于产业项目。
二、资金对接项目情况
(一)中央资金对接项目情况
1、2026年卫辉市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跨省(市)就业一次性往返交通费补助项目(人社局)40万元(豫财农综〔2025〕20号);
2、2026年卫辉市小额贷款贴息项目(金融办)68万元(豫财农综〔2025〕20号);
3、2026年卫辉市“雨露计划”培训项目(农业农村局)248.6万元(豫财农综〔2025〕20号);
4、2025年卫辉市后河镇邢李庄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农业农村局)514万元(豫财农综〔2025〕20号);
5、2026年卫辉市唐庄镇南社村蔬菜大棚项目(农业农村局)344万元(豫财农综〔2025〕20号);
6、2026年卫辉市庞寨乡西柳位村蛋鸡养殖项目(二期)(农业农村局)800万元(豫财农综〔2025〕20号);
7、2026年卫辉市柳庄乡焦浩屯村小麦面粉仓储设施及厂房建设项目(农业农村局)507.4万元(豫财农综〔2025〕20号)。
(二)省级资金对接项目情况
1、2026年卫辉市唐庄镇南社村蔬菜大棚项目(农业农村局)306万元(豫财农综〔2025〕20号);
2、2026年卫辉市汲水镇下园村钢结构温室大棚项目(农业农村局)550万元(豫财农综〔2025〕20号)。
联系单位:中共卫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3—4486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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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卫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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