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我市外贸企业扩大进出口规模,促进对外贸易持续稳定增长,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突出贡献市县奖励)的通知》(豫财贸)〔2023〕94号和《新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突出贡献市县奖励)的通知》新财预〔2024〕276号文件精神,共拨付我市2023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突出贡献市县奖励)10万元。现将卫辉市《关于拨付2023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突出贡献市县奖励)的分配方案》(卫商字〔2024〕54号)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7日
监督电话:0373-4470900
电子邮箱:whsswj2010@126.com
联系人:郝玫汝
卫辉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23日
卫辉市商务局文件
卫商字〔2024〕54号
关于拨付2023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突出贡献市县奖励)的分配方案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突出贡献市县奖励)的通知》(豫财贸)〔2023〕94号和《新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突出贡献市县奖励)的通知》新财预〔2024〕276号文件精神,共拨付我市2023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突出贡献市县奖励)10万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分配如下:
为鼓励我市外贸企业扩大进出口规模,促进对外贸易持续稳定增长,按照《新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突出贡献市县奖励)的通知》新财预〔2024〕276号文中“重点向对本地稳外贸做出贡献的企业和项目倾斜”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根据海关反馈的2023年度进出口数据,对我市年度进出口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 500万-1000万、1000万-3000万、3000万-10000万、10000万元以上四个档次拨付给我市8家外贸企业,共计10万元。具体详见附件。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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