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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张利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09-03
关于张利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3 信息来源:政府办 字体:

  卫人常〔2021〕22号

  卫辉市监察委员会:

  根据卫辉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关于提请张利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经卫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3日表决通过。

  任命:

  张利香同志为卫辉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潘渊治同志的卫辉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卫辉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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