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卫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12-05 信息来源:政府办 字体: 【 大 中 小】

  卫编〔2019〕47号

  各乡(镇)党委,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及国务院、省政府、新乡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照省审计组整改意见,决定对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市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行使职权,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的权力事项,不得擅自取消、转移权力和责任。

  附件:卫辉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目录

  2019年12月5日

  中共卫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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