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卫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公布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10-10 信息来源:政府办 字体: 【 大 中 小】

  各乡(镇)党委,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党政机构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职尽责,实现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的有机融合,按照《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卫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办文[2019]4号)文件精神,以及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要求,经上报、审核、审查等程序,决定对我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现将调整后保留的3950项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目录予以公布。事业单位改革所涉及的行政职权调整工作另作安排。

  各乡(镇)党委、市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行使职权,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不得擅自取消、转移权力和责任。要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开,提升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公众知晓率和关注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效率和水平。

  附件1:卫辉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统计表(2019)

  附件2:卫辉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目录(2019)

  2019年10月8日

  中共卫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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