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卫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卫辉市统计局
卫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8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23〕8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新政〔2023〕10号)及《卫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卫政〔2023〕1号)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市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新乡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在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市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3年5月25日,市政府成立了卫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由3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市13个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参与普查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市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的新进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卫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卫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借鉴历次普查经验,提升工作标准,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科学规范实施普查。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的方式,通过对我市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不重不漏、找全划准普查对象。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在技术手段上,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合并生成底册信息,采取普查对象网上填报和普查员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入户登记相结合的方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推进实施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普查工作质效。这次普查整合优化了统计调查项目,改进了统计制度方法,加强了重点领域统计监测,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础,深化推进了统计现代化改革,为统计工作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做出了有益实践。
四、确保数据质量
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设立普查质量管理小组,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实行普查员工作日志,使普查数据有据可查,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坚持各级联动审核普查数据,全方位做好数据监测分析,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及时核实消除数据差错,严格开展数据质量检查,确保过程数据质量。针对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等重点环节开展全面督导调研,精准指导解决普查问题,切实提升普查工作质量和数据质量。
总体来看,卫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7163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107.2%,从业人员95727人,增长65.0%;个体经营户17167个,从业人员50021人。
卫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卫辉市统计局
卫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8日)
根据卫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7163个,比2018年末增加3706个,增长107.20%;产业活动单位7954个,增加3772个,增长90.20%;个体经营户17167个,增加5769个,增长50.61%(详见表2-1)。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 比重(%) | |
一、法人单位 | 7163 | 100.00 |
企业法人 | 5659 | 79.00 |
机关、事业法人 | 475 | 6.63 |
社会团体 | 56 | 0.78 |
其他法人 | 973 | 13.58 |
二、产业活动单位 | 7954 | 100.00 |
第二产业 | 2546 | 32.01 |
第三产业 | 5408 | 67.99 |
三、个体经营户 | 17167 | 100.00 |
第二产业 | 1624 | 9.46 |
第三产业 | 15540 | 90.52 |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836个,占25.63%;制造业1189个,占16.60%;建筑业1105个,占15.43%。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7309个,占42.5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998个,占17.46%;住宿和餐饮业2124个,占12.37%(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 个体经营户 | |||
数量(个) | 比重(%) | 数量(个) | 比重(%) | |
合 计 | 7163 | 100.00 | 17167 | 100.00 |
农、林、牧、渔业* | 177 | 2.47 | - | - |
采矿业 | 9 | 0.13 | - | - |
制造业 | 1189 | 16.60 | 455 | 2.65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36 | 0.50 | - | 0.00 |
建筑业 | 1105 | 15.43 | 1247 | 7.26 |
批发和零售业 | 1836 | 25.63 | 7309 | 42.58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99 | 2.78 | 2998 | 17.46 |
住宿和餐饮业 | 68 | 0.95 | 2124 | 12.37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45 | 2.02 | 72 | 0.42 |
金融业 | 2 | 0.03 | - | 0.00 |
房地产业 | 144 | 2.01 | 151 | 0.88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760 | 10.61 | 537 | 3.13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230 | 3.21 | 9 | 0.05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60 | 0.84 | - | 0.00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93 | 1.30 | 1689 | 9.84 |
教育 | 217 | 3.03 | 34 | 0.20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102 | 1.42 | 357 | 2.08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105 | 1.47 | 185 | 1.08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686 | 9.58 | - | 0.00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 ||||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5727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7906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44901人,占46.9%;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50826人,占53.1%。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50021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0750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30135人,占31.5%;建筑业13768人,占14.4%;批发和零售业11249人,占11.8%。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5856 人,占31.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943人,占17.9%;建筑业7786人,占15.6%(详见表2-3)。
表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 |||
其中:女性 | 其中:女性 | |||
合 计 | 95727 | 37906 | 50021 | 20750 |
农、林、牧、渔业* | 759 | 258 | - | - |
采矿业 | 368 | 66 | - | - |
制造业 | 30135 | 11278 | 2324 | 872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762 | 284 | - | - |
建筑业 | 13768 | 3355 | 7786 | 1383 |
批发和零售业 | 11249 | 5240 | 15856 | 8619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2751 | 803 | 8943 | 1740 |
住宿和餐饮业 | 606 | 333 | 5500 | 3341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973 | 442 | 214 | 89 |
金融业 | 209 | 94 | - | - |
房地产业 | 1081 | 497 | 322 | 9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7607 | 2190 | 1653 | 741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903 | 618 | 27 | 18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628 | 218 | - | -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708 | 395 | 5365 | 2873 |
教育 | 6142 | 4060 | 141 | 75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6286 | 4213 | 971 | 476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715 | 360 | 919 | 433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9077 | 3202 | - |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 ||||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29.6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9.42亿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60.18亿元。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00.82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10.9亿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89.92亿元。
2023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441.12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298.93亿元,第三产业营业收入142.19亿元(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 |
合 计 | 929.6 | 400.82 | 441.12 |
农、林、牧、渔业* | 1.85 | 0.61 | 2.14 |
采矿业 | 7.28 | 3.42 | 4.80 |
制造业 | 260.83 | 150.62 | 221.68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15.30 | 9.66 | 6.30 |
建筑业 | 86.35 | 47.32 | 66.50 |
批发和零售业 | 47.26 | 14.74 | 67.44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24.59 | 17.04 | 9.22 |
住宿和餐饮业 | 1.61 | 0.40 | 1.59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33 | 0.21 | 1.75 |
金融业 | 126.65 | - | 3.09 |
房地产业 | 183.23 | 111.87 | 33.89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6.50 | 1.92 | 10.91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7.00 | 1.33 | 5.20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9.97 | 5.3 | 2.04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3.15 | 0.38 | 1.48 |
教育 | 6.72 | 1.69 | 1.07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39.03 | 24.87 | 0.90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2.09 | 0.05 | 1.12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86.86 | 9.39 | 0 |
注:1、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2、表中法人单位负债合计数不含金融业数据。 | |||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卫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卫辉市统计局
卫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8日)
根据卫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市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234个,比2018年末增长62.8%;从业人员31265人,比2018年末增长79.7%。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222个,占99.0%;港澳台投资企业1个,占0.1%;外商投资企业1个,占0.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31014人,占99.2%;港澳台投资企业183人,占0.6%;外商投资企业35人,占0.1%;(详见表3-1)。
表3-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1234 | 31265 |
内资企业 | 1222 | 31014 |
港澳台投资企业 | 1 | 183 |
外商投资企业 | 1 | 35 |
其他统计类别 | 10 | 33 |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9个,制造业1189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6个,分别占0.7%、96.4%和2.9%。在工业行业大类中,专用设备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32.2%、8.4%和7.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368人,制造业30135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62人,分别占1.2%、96.4%和2.4%。在工业行业大类中,专用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6.5%、13.1%、8.4%(详见表3-2)。
表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1234 | 31265 |
非金属矿采选业 | 6 | 325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86 | 2615 |
食品制造业 | 50 | 2336 |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 28 | 1075 |
纺织业 | 23 | 350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39 | 1112 |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 4 | 104 |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 19 | 273 |
家具制造业 | 26 | 397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55 | 1253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14 | 640 |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 4 | 117 |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6 | 93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46 | 1139 |
医药制造业 | 4 | 81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40 | 936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104 | 4089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5 | 124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4 | 101 |
金属制品业 | 55 | 1061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90 | 1750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397 | 8276 |
汽车制造业 | 28 | 1046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37 | 755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4 | 105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4 | 124 |
其他制造业 | 2 | 11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2 | 55 |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 13 | 117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24 | 326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4 | 27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8 | 409 |
注:表中合计数包含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其他采矿业单位数量和从业人员,因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3.4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4.8%;负债合计163.7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2.5%。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2.79亿元,比2018年增长43.3%(详见表3-3)。
表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 负债合计 | 营业收入 | |
(亿元) | (亿元) | (亿元) | |
合计 | 283.41 | 163.70 | 232.79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0.09 | 0.07 | 0.06 |
非金属矿采选业 | 6.89 | 3.21 | 4.58 |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0.03 | 0.01 | 0.03 |
其他采矿业 | 0.27 | 0.13 | 0.12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14.59 | 9.39 | 47.25 |
食品制造业 | 16.93 | 10.52 | 13.99 |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 11.05 | 4.39 | 10.55 |
纺织业 | 1.58 | 0.84 | 3.58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2.29 | 0.75 | 2.93 |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 0.26 | 0.04 | 0.33 |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 1.69 | 0.99 | 1.95 |
家具制造业 | 1.24 | 0.49 | 1.47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5.81 | 3.20 | 7.26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7.56 | 4.86 | 4.83 |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 0.21 | 0.08 | 0.28 |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0.29 | 0.07 | 0.31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36.41 | 37.06 | 6.04 |
医药制造业 | 0.58 | 0.10 | 0.38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20.73 | 10.41 | 13.46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76.61 | 41.91 | 38.87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0.44 | 0.18 | 0.53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0.47 | 0.13 | 0.84 |
金属制品业 | 8.01 | 3.09 | 9.38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6.45 | 2.61 | 8.54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39.82 | 16.07 | 38.24 |
汽车制造业 | 4.06 | 2.14 | 5.16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2.62 | 0.89 | 4.17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0.29 | 0.11 | 0.42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0.36 | 0.14 | 0.48 |
其他制造业 | 0.07 | 0.01 | 0.03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0.10 | 0.04 | 0.11 |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 0.31 | 0.11 | 0.32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7.95 | 5.87 | 1.97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1.88 | 0.35 | 2.08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5.47 | 3.44 | 2.25 |
(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详见表3-4。
表3-4 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 单位 | 产量 |
石灰石 | 万吨 | 654.65 |
小麦粉 | 万吨 | 87.75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万吨 | 16.13 |
速冻食品 | 万吨 | 2.51 |
乳制品 | 万吨 | 2.07 |
饮料酒 | 万千升 | 25.11 |
针织服装 | 万件 | 523.89 |
塑料薄膜 | 万吨 | 5.16 |
水泥 | 万吨 | 773.32 |
商品混凝土 | 万立方米 | 128.26 |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1105个,比2018年末增长487.8%;从业人员13768人,比2018年末增长76.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44.7%,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0.3%,建筑安装业占7.8%,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7.2%。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48.7%,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1.3%,建筑安装业占7.3%,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2.8%(详见表3-6)。
表3-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1105 | 13768 |
房屋建筑业 | 494 | 6699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114 | 1551 |
建筑安装业 | 86 | 1002 |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 411 | 4516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6.3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08.3%;负债合计47.3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54.7%。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6.50亿元,比2018年增长119.1%(详见表3-7)。
表3-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 负债合计 (亿元) | 营业收入 (亿元) | |
合 计 | 86.35 | 47.32 | 66.50 |
房屋建筑业 | 58.68 | 40.19 | 41.17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12.31 | 5.73 | 7.21 |
建筑安装业 | 1.98 | 0.23 | 3.13 |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 13.38 | 1.17 | 14.99 |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卫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卫辉市统计局
卫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8日)
根据卫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836个,从业人员1124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51.2%和102.8%。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3.5%,零售业占56.5%。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37.2%,零售业占62.8%(详见表4-1)。
表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1836 | 11249 |
批发业 | 799 | 4187 |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 74 | 369 |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 69 | 343 |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 56 | 255 |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 11 | 42 |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 17 | 78 |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 327 | 1680 |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 166 | 955 |
贸易经纪与代理 | 2 | 32 |
其他批发业 | 77 | 433 |
零售业 | 1037 | 7062 |
综合零售 | 196 | 1544 |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 136 | 857 |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 96 | 584 |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 37 | 246 |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 135 | 1038 |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 124 | 848 |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 59 | 325 |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 168 | 1138 |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 86 | 482 |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无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无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详见表4-2)。
表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1836 | 11249 |
内资企业 | 1836 | 11249 |
港澳台投资企业 | 0 | 0 |
外商投资企业 | 0 | 0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7.2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69.7%;负债合计14.7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94.6%。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7.44亿元,比2018年增长115.5%(详见表4-3)。
表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 负债合计 (亿元) | 营业收入 (亿元) | |
合 计 | 47.26 | 14.74 | 67.44 |
批发业 | 18.63 | 9.61 | 34.95 |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 1.60 | 0.80 | 5.79 |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 1.45 | 0.46 | 2.24 |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 0.78 | 0.25 | 1.44 |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 0.11 | 0.07 | 0.25 |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 0.17 | 0.02 | 0.38 |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 9.03 | 5.17 | 12.43 |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 3.31 | 1.74 | 5.83 |
贸易经纪与代理 | 0.11 | 0.008 | 0.16 |
其他批发业 | 2.07 | 1.09 | 6.42 |
零售业 | 28.63 | 5.13 | 32.49 |
综合零售 | 6.05 | 1.73 | 6.73 |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 3.65 | 0.35 | 3.85 |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 2.65 | 0.23 | 1.78 |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 1.07 | 0.19 | 1.58 |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 3.49 | 0.51 | 4.13 |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 3.53 | 0.62 | 4.33 |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 2.14 | 0.63 | 1.76 |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 4.24 | 0.61 | 4.92 |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 1.81 | 0.25 | 2.40 |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99个,从业人员275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6.6%和84.5%(详见表4-4)。
表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199 | 2751 |
道路运输业 | 134 | 1872 |
水上运输业 | 2 | 8 |
航空运输业 | 4 | 24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 9 | 121 |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 42 | 662 |
邮政业 | 8 | 64 |
注:表中合计数包含管道运输业单位数量和从业人员,因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 ||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占0.5%。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6%,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占0.04%(详见表4-5)。
表4-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199 | 2751 |
内资企业 | 198 | 2750 |
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 | 1 | 1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3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9.62%;负债合计17.0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5.01%。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22亿元,比2018年增长-30.26%(详见表4-6)。
表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 负债合计 (亿元) | 营业收入 (亿元) | |
合 计 | 24.59 | 17.04 | 9.22 |
道路运输业 | 5.44 | 0.28 | 3.66 |
水上运输业 | 0.05 | 0.00 | 0.05 |
航空运输业 | 0.04 | 0.00 | 0.09 |
管道运输业 | 0.00 | 0.00 | 0.00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 0.28 | 0.00 | 0.20 |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 17.88 | 16.74 | 4.90 |
邮政业 | 0.63 | 0.00 | 0.31 |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68个,从业人员60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8.9%和9.8%。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19.1%,餐饮业占80.9%。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23.4%,餐饮业占76.6%(详见表4-7)。
表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68 | 606 |
住宿业 | 13 | 142 |
旅游饭店 | 3 | 18 |
一般旅馆 | 9 | 122 |
民宿服务 | 1 | 2 |
其他住宿业 | 0 | 0 |
餐饮业 | 7 | 98 |
正餐服务 | 6 | 90 |
快餐服务 | 0 | 0 |
饮料及冷饮服务 | 0 | 0 |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 2 | 16 |
其他餐饮业 | 0 | 0 |
注:表中合计数和住宿业包含露营地服务单位数量和从业人员,因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0.9%;负债合计0.4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1%。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9亿元,比2018年增长140.9%(详见表4-8)。
表4-8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 负债合计 (亿元) | 营业收入 (亿元) | |
合 计 | 1.61 | 0.40 | 1.59 |
住宿业 | 0.45 | 0.16 | 0.26 |
旅游饭店 | 0.03 | 0.0003 | 0.04 |
一般旅馆 | 0.41 | 0.16 | 0.22 |
民宿服务 | 0.002 | 0.0002 | 0.002 |
其他住宿业 | 0.008 | 0 | 0 |
餐饮业 | 1.16 | 0.24 | 1.33 |
正餐服务 | 1.07 | 0.17 | 0.75 |
快餐服务 | 0.04 | 0.03 | 0.29 |
饮料及冷饮服务 | 0.03 | 0.03 | 0.26 |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 0 | 0 | 0 |
其他餐饮业 | 0.02 | 0.01 | 0.03 |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45个,从业人员97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2.7%和188.7%(详见表4-9)。
表4-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145 | 973 |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7 | 89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57 | 294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81 | 590 |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占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占0%(详见表4-10)。
表4-10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145 | 973 |
内资企业 | 145 | 973 |
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 | 0 | 0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3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28.6%;负债合计0.2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00.0%。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5亿元,比2018年增长43.4%(详见表4-11)。
表4-1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 负债合计 (亿元) | 营业收入 (亿元) | |
合 计 | 3.33 | 0.21 | 1.75 |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0.16 | 0.03 | 0.13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1.07 | 0.03 | 0.57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10 | 0.15 | 1.05 |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44个,比2018年末增长53.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5个,物业管理企业55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3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0.0%、57.1%和120.0%。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081人,比2018年末下降3.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37人,比2018年末下降12.4%;物业管理企业394人,比2018年末下降0.5%;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95人,比2018年末增长 78.9%(详见表4-14)。
表4-14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144 | 1081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45 | 437 |
物业管理 | 55 | 394 |
房地产中介服务 | 33 | 195 |
房地产租赁经营 | 8 | 42 |
其他房地产业 | 3 | 13 |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3%,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占0.7%。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4%,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占1.6%(详见表4-15)。
表4-1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144 | 1081 |
内资企业 | 143 | 1064 |
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 1 | 17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3.2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39.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80.37亿元,物业管理企业1.81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83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46.7%、311.4%和277.3%。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11.8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33.1%。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89亿元,比2018年增长174.0%(详见表4-16)。
表4-1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 负债合计 (亿元) | 营业收入 (亿元) | |
合 计 | 183.23 | 111.87 | 33.89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180.37 | 111.84 | 32.49 |
物业管理 | 1.81 | 0.02 | 0.80 |
房地产中介服务 | 0.83 | 0.01 | 0.45 |
房地产租赁经营 | 0.18 | 0.00 | 0.13 |
其他房地产业 | 0.03 | 0.00 | 0.03 |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760个,从业人员760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47.1%和251.4%。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8.4%,商务服务业占81.6%。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9.2%,商务服务业占80.8%(详见表4-17)。
表4-1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760 | 7607 |
租赁业 | 140 | 1464 |
商务服务业 | 620 | 6143 |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占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02%,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占0.18%(详见表4-18)。
表4-1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760 | 7607 |
内资企业 | 760 | 7607 |
港澳台投资企业 | 0 | 0 |
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 | 0 | 0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5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8.9%。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74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76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29.8%和-75.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9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92.7%。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91亿元,比2018年增长105.8%(详见表4-19)。
表4-1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 负债合计 (亿元) | 营业收入 (亿元) | |
合 计 | 16.50 | 1.92 | 10.91 |
租赁业 | 3.74 | 0.32 | 2.53 |
商务服务业 | 12.76 | 1.60 | 8.39 |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卫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卫辉市统计局
卫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8日)
根据卫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市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230个,从业人员190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25.5%和103.5%。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22个,从业人员187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81.0%和136.7%(详见表5-1)。
表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230 | 1903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11 | 141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78 | 888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41 | 874 |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占0%。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占0%(详见表5-2)。
表5-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230 | 1903 |
内资企业 | 230 | 1903 |
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 | 0 | 0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37.3%;负债合计1.3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43.3%。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20亿元,比2018年增长110.5%(详见表5-3)。
表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 负债合计 (亿元) | 营业收入 (亿元) | |
合 计 | 7.00 | 1.33 | 5.20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0.15 | 0.00 | 0.12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3.92 | 1.10 | 2.93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2.92 | 0.30 | 2.25 |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60个,从业人员62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1.4%和28.7%。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6个,比2018年末增长20%;从业人员134人,比2018年末下降6.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9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10.6%;负债合计5.3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15.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4亿元,比2018年增长104%。
全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8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64.7%。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63亿元,比2018年增长200%。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93个,从业人员70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6.0%和54.2%(详见表5-4)。
表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 从业人员 (人) | |
合 计 | 93 | 708 |
居民服务业 | 47 | 417 |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 27 | 119 |
其他服务业 | 19 | 172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09.1%;负债合计0.3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7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8亿元,比2018年增长19.4%(详见表5-5)。
表5-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 负债合计 (亿元) | 营业收入 (亿元) | |
合 计 | 3.15 | 0.38 | 1.48 |
居民服务业 | 2.06 | 0.33 | 0.81 |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 0.50 | 0.03 | 0.35 |
其他服务业 | 0.59 | 0.02 | 0.32 |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教育法人单位217个,从业人员614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4%和15.1%。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70个,比2018年末下降11.5%;从业人员5408人,比2018年末增长14.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3.8%;负债合计1.3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22.6%。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7亿元,比2018年增长3.9%。
全市教育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57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9.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6.22亿元,比2018年增长43.0%。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102个,从业人员628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5.7%和17.5%。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3个,比2018年末下降10.4%;从业人员5766人,比2018年末增长11.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76.2%;负债合计0.04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0.0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90亿元,比2018年增长109.3%。
全市卫生和社会工作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8.0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7.7%。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1.10亿元,比2018年增长50.5%。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05个,从业人员71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2.1%和112.8%。其中,企业法人单位93个,从业人员61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7.9%和128.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67.5%;负债合计0.05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58.3%。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2亿元,比2018年增长67.2%。
全市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2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3.3%。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12亿元,比2018年增长140.0%。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市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686个,比2018年末增长9.4%;从业人员9077人,增长16.3%。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3.70亿元,比2018年增长150.0%。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卫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卫辉市统计局
卫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8日)
根据卫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0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9.0%。其中,高端装备制造业2个,占20.0%;新材料产业4个,占40.0%;生物产业1个,占10.0%;新能源产业2个,占20.0%;绿色环保产业1个,占10.0%。
(二)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50.0%。
二、高技术产业
(一)高技术制造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2个,比2018年末增加2个注:2018年无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8%。
2023年,全市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40亿元,比2018年增长0.40亿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0.28%。
2023年,全市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473.3万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1.5%。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7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14.3%,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低12.8个百分点。
(二)高技术服务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1.7%。其中,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3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3.3%。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8亿元,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31.5%。
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80个,从业人员2220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37亿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0个,占3.6%;数字产品服务业28个,占10.0%;数字技术应用业143个,占51.1%;数字要素驱动业99个,占35.4%。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制造业263人,占11.8%;数字产品服务业154人,占6.9%;数字技术应用业939人,占42.3%;数字要素驱动业864人,占38.9%。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00亿元,占15.7%;数字产品服务业0.69亿元,占10.8%;数字技术应用业176亿元,占27.7%;数字要素驱动业2.9亿元,占45.7%。
四、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23年,全市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6个,比2018年增长300%,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2.7%。
2023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712人年,比2018年增长634%。
2023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3.26亿元,比2018年增长385.5%。
2023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211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55件,分别比2018年增长402.4%和161.9%;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26.1%,比2018年降低23.9个百分点。
五、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274个,从业人员262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7.3%和34.8%;资产总计14.6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76.2%。
2023年末,全市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243个,从业人员241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5.8%和36.5%;资产总计14.4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76.2%;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9亿元,比2018年下降2.2%。
2023年末,全市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31个,从业人员20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3%和增长17.9%;资产总计0.28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66.9%;本年支出(费用)0.45亿元,比2018年增长280.7%。
注释:
[1]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4]规模以上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个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3个行业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4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5]高技术服务业:按照《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高技术服务业是采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服务活动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大类。
[6]数字经济:按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7]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种类型。
[8]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9]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卫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区域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卫辉市统计局
卫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8日)
根据卫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市分区域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7163个。位居前三位的乡(镇)是:城郊乡1438个,占20.1%;汲水镇1259个,占17.6%;唐庄镇749个,占10.5%。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产业活动单位7954个。按乡(镇)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表7-1 按乡(镇)分组的法人单位数和产业活动单位数
法人单位 | 产业活动单位 | |||
数量(个) | 比重(%) | 数量(个) | 比重(%) | |
合 计 | 7163 | 100.0 | 7954 | 100.0 |
汲水镇 | 1259 | 17.6 | 1451 | 18.2 |
太公镇 | 253 | 3.5 | 297 | 3.7 |
孙杏村镇 | 728 | 10.2 | 760 | 9.6 |
后河镇 | 468 | 6.5 | 506 | 6.4 |
李源屯镇 | 406 | 5.7 | 438 | 5.5 |
唐庄镇 | 749 | 10.5 | 796 | 10.0 |
上乐村镇 | 272 | 3.8 | 323 | 4.1 |
狮豹头乡 | 178 | 2.5 | 194 | 2.4 |
安都乡 | 282 | 3.9 | 313 | 3.9 |
顿坊店乡 | 232 | 3.2 | 256 | 3.2 |
柳庄乡 | 660 | 9.2 | 721 | 9.1 |
庞寨乡 | 217 | 3.0 | 240 | 3.0 |
城郊乡 | 1438 | 20.1 | 1637 | 20.6 |
卫辉市高效农业服务中心 | 4 | 0.1 | 4 | 0.1 |
东风农场 | 2 | 0.0 | 2 | 0.0 |
农科所 | 12 | 0.2 | 13 | 0.2 |
五四农场 | 3 | 0.0 | 3 | 0.0 |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5727人,位居前三位的乡镇是:汲水镇22358人,占23.4%;唐庄镇15442人,占16.1%;城郊乡15227人,占15.9%(详见表7-2)。
表7-2 按乡镇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 ||
其中:女性 | ||
合计 | 95727 | 37906 |
卫辉市 | 19 | 3 |
汲水镇 | 22358 | 11165 |
太公镇 | 3478 | 1316 |
孙杏村镇 | 11152 | 4140 |
后河镇 | 4221 | 1219 |
李源屯镇 | 5199 | 2311 |
唐庄镇 | 15442 | 4598 |
上乐村镇 | 2882 | 1290 |
狮豹头乡 | 1563 | 393 |
安都乡 | 3104 | 1233 |
顿坊店乡 | 2278 | 1040 |
柳庄乡 | 6173 | 2177 |
庞寨乡 | 2428 | 1083 |
城郊乡 | 15227 | 5838 |
卫辉市高效农业服务中心 | 33 | 12 |
东风农场 | 43 | 29 |
农科所 | 107 | 52 |
五四农场 | 20 | 7 |
注释:
[1]“规上”法人单位,指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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