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0007-A03-2024-00098 | 失效时间 | 2029-10-31 |
| 发文机关 | 卫辉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10-17 |
| 标 题 | 卫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执行卫辉市园地、林地、草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卫政文〔2024〕67号 | 发布时间 | 2024-10-30 |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3〕30号)要求,我市对园地、林地、草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制定,并通过省级验收,现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卫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7日
《卫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执行卫辉市园地、林地、草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政策解读-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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