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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007-0000-2023-00077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  题 卫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卫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城郊地区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04-01
卫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卫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城郊地区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4-01 信息来源:政府办 字体: 【 大 中 小】

  卫政文〔2021〕24号

  卫辉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卫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城郊地区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卫辉市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卫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城郊地区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纳入中央环保项目储备库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办〔2018〕14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2018〕123号)等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护饮用水水源,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和生态质量,原则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卫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城郊地区项目实施方案》。

  二、实施范围:城郊地区

  三、建设内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厌氧生物反应器、氧化塘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871.65万元,所需资金按程序申报“中央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项目,从中央环保投资项目资金中予以解决。

  五、请你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抓紧办理项目申报手续,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此复。

  卫辉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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