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0007-0000-2023-00081 | 失效时间 |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 标 题 | 卫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9年度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1-03-22 | |
卫政文〔2019〕36号
卫辉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2019年度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的批复
市气象局:
《卫辉市气象局关于报送2019年度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的请示》(卫气文〔2019〕2号)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2019年度卫辉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请你局依法依规依程序组织实施好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安全作业制度,强化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进一步提高人员作业指挥、安全管理能力,不断加强粮食安全、农业抗旱、森林防火、生态保护人工增雨(雪)、服务大气污染治理、重大活动保障等人工干预作业任务,最大限度减少不利气象条件带来的灾害或其他影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福祉提供坚实保障。
二、配合市财政局进一步做好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请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的相关工作,并积极争取新乡市气象局的支持,推动我市该项工作开展。
特此批复
卫辉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2日
豫公网安备 41078102000003号 网站标识码:41078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