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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内设科室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新乡市委、市政府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调有关部门制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全市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与研究;检查、督促生育证的发放程序与落实工作。
(三)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检查指导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的建设;实施生育、节育、不育等生殖保健的规范服务;配合市卫生部门做好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对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管理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组织开展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和计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五)编制市级计划生育事业费、“四项手术”费、康检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管理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六)负责计划生育方面的来信来访,督促检查下一级计划生育信访工作的查处落实。
(七)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指导计划生育系统搞好队伍建设。
(八)督查指导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九)会同市计生协会指导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十)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