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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内设科室
 
(一)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制定工业经济运行中主要生产要素的年度调度方案;对工业经济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的政策性问题和资金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负责企业扭亏增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业绩评价工作。
(三)组织贯彻实施工业经济法规政策;实施工业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规划的制订,实施工业行业管理;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结构调整方案。
(四)研究和规划竞争性工业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导向目录,引导工业企业投资和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方向,进行项目监督,纳入总量平衡;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申报技术改造项目,督查项目进度;负责落实项目有关政策;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工业技术改造投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研究拟定工业领域利用外资有关政策,指导企业利用外资工作,制定工业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进行监督;提出企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投向;审核并上报企业利用外资嫁接改造、产权出让项目;组织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编制并实施当年全市企业海外投资规划。
(六)负责对所属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负责全市重点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培育和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措施,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负责国有、国有控股企业重大改革重组项目的审核、申报和推荐工作;负责企业类型认证工作;组织管理所属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企业法制工作;负责组织公司制企业股东权益争议仲裁工作;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七)研究拟定国有企业改革政策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协调全市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及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八)负责全市工业领域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新能源工作,组织工业行业《节能法》等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并组织监督、检查;负责全市节能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工作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 (九)按照企业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管理、劳动人事管理、党团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内贸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定全市相应的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十一)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十二)研究拟定全市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十三)负责企业稳定和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市盐业管理局。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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