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卫辉市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行使监督职权,研究拟定全市安全生产规划和政策标准;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监测、检验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安全设施的评价、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防护用品的管理;负责全市煤矿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管理全市安全生产技术经费和科研经费;综合管理全市职业安全监察,矿山安全监察工作,拟定全市矿山安全、政策、标准和矿山安全监察工作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审查矿山建设工程设计和参与矿山投产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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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科
组织、协调卫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办公,拟订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承担局机关文秘、政务信息、保密、档案、提案、议案、信访、外事、宣传、财务和行政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助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组织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培训、考核;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全市安全培训机构的资格认证审查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认证、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
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组织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技术示范及有关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工作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联系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研究起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相关规章制度; 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统一指挥、协调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听证、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市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负责市安全生产监察员日常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二)监察一科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石油、冶金、有色、建材、地质等行业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投资管理权限负责相应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和项目管理;组织相关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大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和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监察二科
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的安全审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的审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相关的生产安全许可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投资管理权限负责相应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和项目管理;组织相关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依法组织、协调重大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和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监察三科
依法监督检查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贸易行业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负责民爆器材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投资管理权限负责相应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和项目管理;组织相关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铁路、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军工、旅游、教育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大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和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职业健康协会
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依照《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负责职业危害申报,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培训工作;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检查。
(六)卫辉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受政府委托,依据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全市安全生产情况实施依法监查;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及查处工作;负责督查指导各县(市)区监察大队的工作监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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